《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元旦起施行

文章来源:慧聪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1-12-28
《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已由长沙市第13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于今年8月24号通过,湖南省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今年9月30号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今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就这一条例的实施接受了记者专访。

《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已由长沙市第13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于今年8月24号通过,湖南省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今年9月30号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今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就这一条例的实施接受了记者专访。

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据了解,长沙虽地处南方丰水地区,但资源性缺水问题日趋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逐渐突出。通过地方立法来制定水资源管理条例,对于规范长沙段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出台前,广泛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法制专家、水资源管理专家、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余合泉表示,《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这一条例出台的必要性。他指出,条例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肯定还会面临许多的困难,需要各级政府积极作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才能确保条例实施的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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