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将发布<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12-04-13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今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保护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实施方案、《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听取201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的汇报。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今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保护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实施方案、《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听取201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涉及环境保护部参与的工作任务有9项。为切实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措施、人员、时限“三落实”的原则,制定了环境保护部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了具体单位和负责人。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配合,加强检查。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全面负起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各项任务。

会议听取了201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的汇报。会议指出,2012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已经确定,并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中央有关企业集团。为确保今年减排目标的实现,会议提出,一要强化考核和行政问责。近日派出由部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对没有完成2011年减排目标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分别采取约谈地方行政主要负责人、实行环评限批、追缴排污费等措施。二要抓好脱硝电价试点工作,出台《脱硝电价及脱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并按批复脱硝效率运行脱硝设施。三要全力抓好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机动车减排措施的落实,抓紧发布实施《钢铁烧结机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尽快出台《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标准》。四要修订完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制定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加快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会议听取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本次调查是我国首次组织开展的大规模和系统性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调查,历时6年。通过调查,基本查明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掌握了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基本查清了主要类型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环境特征及其风险程度,建立了全国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对保护和改善我国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提出的有关建议,强调要充分利用全国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强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抓紧完善“十二五”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设立并启动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重大科技专项,切实保护我国土地健康的生态功能,维系土地可持续自然生产力和生态安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会议决定,汇报稿和《“十二五”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经进一步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审批。

会议认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等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是十分必要的。《管理规程》共7章36条,在明确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的指导思想的同时,对示范区的申报、评估、验收、公告及监督管理等工作都作了具体规定。会议决定,《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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