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抽检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文章来源: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2-12-27
记者18日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2012年7-8月,广东卫生厅组织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监督抽检工作,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18个样品中合格样品有4个,合格率仅为22.22%.

记者18日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2012年7-8月,广东卫生厅组织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监督抽检工作,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18个样品中合格样品有4个,合格率仅为22.22%。

据介绍,本次抽检地区为惠州、汕尾、东莞、潮州、揭阳、顺德等6市(区),采样地点为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水厂。采样、检验和评价方法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规范进行,共抽取18个水厂使用的聚合氯化铝样品18个。

抽检样品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结果显示,抽检的18个样品中,合格样品有4个,合格率为22.22%。其他14个不合格样品涉及8个生产单位和9个使用单位,不合格指标为铅。广东省卫生厅表示,各地要加强辖区内水处理剂销售环节和水厂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就地封存,停止销售及使用;要督促水厂加强水处理剂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惠州、汕尾、潮州、揭阳市卫生监督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集中供水单位全面核查工作,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并就地封存。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经销单位进行调查,查明不合格产品流向,责成其立即回收。

广东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涉水产品日常性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规范供水单位的生产行为,对日常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严格按全省饮用水监测方案要求开展水质监督监测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供水单位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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