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开发1季度目标再落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3-07-09
国家能源局下发今年一季度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目标和地面煤层气开发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自去年以来,煤层气持续不景气。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今年一季度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目标和地面煤层气开发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自去年以来,煤层气持续不景气。

文件显示,一季度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等8省没有完成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等7省瓦斯事故死亡人数超标;晋煤集团、中联煤层气公司等企业均未完成地面煤层气产量、利用量目标。

现阶段,我国煤炭年产煤超过35亿吨,伴随煤炭开发进入大气中的煤层气每年约200亿立方米。这个数字是2012年全国煤层气利用总量的4倍。

根据国家能源局文件,2013年煤层气抽采目标是160亿立方米。其中,煤矿瓦斯抽采125亿立方米,利用量44亿立方米;地面煤层气产量35亿立方米,利用目标30亿立方米。

据各省、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一季度全国抽采瓦斯29.3亿立方米,利用量5.35亿立方米;地面煤层气产量6.95亿立方米,利用量5.33亿立方米。实际完成情况并未达到既定目标。

能源局通报显示,在全国范围内只有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贵州、陕西、宁夏等7省完成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在未完成任务的省份中,江苏、新疆煤层气抽采利用率为零;云南利用率只有6.5%,吉林只有9.5%、湖南煤层气利用率不足15%。

从重点企业完成情况看,中联煤、中石化、晋煤等各煤层气企业均未完成目标,煤层气利用率为76.6%,同比下降3.1%。

为严控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国家能源局限定全年煤矿瓦斯事故和死亡人数指标,并向各个省分解。2013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62起事故、死亡307人。相比之下,今年指标与去年有大幅缩减。

从各省分解情况看,湖南(38人)、四川(38人)、贵州(38人)、云南(35人)、重庆(24人)、山西(15人)、辽宁(15人)、河南(10人)等地获得死亡人数指标最多。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一季度全国瓦斯事故15起,死亡116人,同比增加1起、48人,死亡人数超指标39人。其中,发生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1起,死亡36人。

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河南等16个省份和新疆建设兵团未发生瓦斯事故;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山东、贵州、云南等7省(区)死亡人数超标。特别注意的是,山西、黑龙江、云南三地瓦斯抽采利用没有达标,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同时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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