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电镀厂直排污水 负责人将被追刑责

文章来源:慧聪网 发布时间:2013-12-05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主任刘忠朴和龙岗区副区长王延葵率领市、区、街道三级环保部门到龙岗区开展多部门联动的环境执法检查。

12月4日下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主任刘忠朴和龙岗区副区长王延葵率领市、区、街道三级环保部门到龙岗区开展多部门联动的环境执法检查。现场查处了位于龙岗街道同乐社区新布老屋村的两家无证照电镀厂。由于两个电镀厂环境污染严重,两家企业的老板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这两家电镀厂主要从事轴承镀铬,没有任何证照和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及危险废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河道和通过渗坑向环境排放,废水严重超标。现场执法人员进行了采样和调查取证,并查扣了5吨危险废物。公安部门对两家涉及非法从事电镀生产的老板进行了留置审查。人居委表示,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将追究这两家电镀厂老板的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的刑罚。

自今年6月28日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两高”解释出台后,深圳的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并召开了全市专项执法动员会全面加强了环境执法的力度。截至10月底,共对1460宗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处罚金额5584万元,对14宗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向公安部门进行了案件移送(其中宝安8宗、龙华2宗、光明2宗、龙岗1宗、坪山1宗)。目前已批捕 1人,刑事拘留6人。移送的14宗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为偷排直排、超标排放和非法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三种类型的违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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