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企业符合原油进口非国营贸易资质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5-10-09
商务部9月28日官网公告显示,商务部根据《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山东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和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商务部9月28日官网公告显示,商务部根据《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山东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和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两家公司符合进口原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有关规定。据了解,商务部已将其有关贸易人员简历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今年7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非国营企业原油贸易进口资质予以明确。此后,已先后有两批分别包括,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以及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经审核公示后被正式批复授予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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