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对外公开《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26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6月26日对外公开《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6月26日对外公开《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范围包括:沿海地区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辖区内所有化工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

江苏省现有各种类型的国家级开发区12家,省级开发区72家,其中有国家级化学产业园4家,省级化学工业园6家,另有市级化学工业园近30家。

国家级化学工业园有:

  • 南京化学工业园;
  • 南京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工业园;
  • 常州滨江化学工业园;
  • 南通化学工业园等。

省级化学工业园有:

  • 镇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 常熟国际化学工业园;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 江苏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 扬州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
  • 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等。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6月26日对外公开《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范围包括:沿海地区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辖区内所有化工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

方案要求,对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现状进行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以及土地使用、项目审批备案、施工许可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现有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分别按照关停、转移、升级、重组对每个企业提出处置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时间表。

整治按照4个阶段进行:2018年7月底前完成部署和排查,2018年8月底前完成制定整治方案,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实施全面整治,2019年9月进入验收总结阶段。

同时发布的《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标准》共26条。

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按关停、保留两大类分类整治。对照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规定,对具有“关停一批”的6种情况的化工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明确关停时间表,关停完成后进行验收;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淘汰类、禁止类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坚决关停;对安全、环保不达标且风险突出、无法有效控制的化工企业坚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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