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西在重污染行业的减排效应和清洁生产的双重作用下,突发环境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一般污染事故11起,同比下降70.3%。自从2006年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以来,广西省把制糖、造纸、淀粉、酒精等重点行业推到污染减排的第一线并开始实施“以奖代补”的减排经济政策。
从2008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以上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用于全区节能减排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各市、县(区)也分别按2000万元和100万~200万元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奖励的小资金带动大资金投入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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