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积极推行"1+3"化工整治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0-12-10

为巩固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成果,促进化工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淮阴区创新工作举措,在全区11家化工企业中推行“1+3”整治新机制,有力推动了全区化工整治工作持序、深入开展。

“1+3”机制即以区化治办为指导,以化工企业投资方、项目引资方、辖区管理方为主体,四方联动,共同推动化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在整治中,按照分类整治、单独指导的原则,采取分级治理的模式:一是实行企业自查制。要求化工企业抓好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排查工作,重点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巡查力度,认真填报《化工企业整治自查表》,并将此作为日后工作、追究责任依据;二是实行引资方纠查制。由引资单位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安全和环保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及时纠正企业隐患问题,鼓励符合化工产业定位的企业向集中区域集中;三是实行辖区管理方督查制。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与辖区内化工企业签订整治责任状,专门设立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工作,防止个别企业以任何形式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同时将督查情况和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予以通报;四是实行区化治办抽查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化工企业负责人一同参加由经信、环保、安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手续齐全、合法经营的企业,要求整改提高;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统筹规划,整体运作,督促尽快选址、搬迁。自“1+3”整治新机制实施以来,已落实搬迁选址2家,整改提高7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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