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近六成近岸海域面积水质达到清洁标准

发布时间:2011-01-11

福建省政府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该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逐步好转,2010年全省近岸海域清洁和较清洁水质面积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的比例已达到5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5个百分点。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刘修德表示,“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环境综合整治,狠抓海洋污染损害防治和执法监管,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福建省投入经费3200万,实施了福安白马港船舶业污染环境综合整治、泉州湾海洋环境生态修复、东山八尺门海域生态修复和东山“三湾”环境综合整治等一批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新建海洋类型保护区28个,面积4457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海岛、湿地及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海域。

同时,福建在全省渔港和避风港全面开展废弃船舶清理,在重点渔港配置垃圾和废油回收桶,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共清理废弃渔船1420多艘,配备“两桶”3000多个。自2006年以来,在全省选择了30处重点渔村、沿海重点乡镇、滨海旅游度假区开展“海漂垃圾”整治示范,收到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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