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对华石墨电极作出反倾销终裁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3-08
2012年3月1日,墨西哥官方日报公布墨西哥经济部裁定,决定结束对中国产石墨电极(税号;85451101)的反倾销调查,并按不同方式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2012年3月1日,墨西哥官方日报公布墨西哥经济部裁定,决定结束对中国产石墨电极(税号:85451101)的反倾销调查,并按以下方式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1、对自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Jilin Carbon Import and Export Company )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68%的反倾销税;

2、对自四川广汉士达炭素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Guanghan Shida Carbon Co. Ltd.)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250%的反倾销税;

3、对自南通扬子炭素股份有限公司(Nantong Yangzi Co. Ltd.)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93%的反倾销税;

4、对自河南三力炭素制品有限公司(Henan Sanli Carbon Products, Co., Ltd.)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185%的反倾销税;

5、对自M. Brashem, Inc. 进口的涉案产品只征收38%的反倾销税, 条件是其进口来自其向调查机关提供计算倾销幅度的2家供应商;

6、对其他中国出口商的涉案产品征收250%的反倾销税。

以上措施自2012年3月2日起生效,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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