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9-13
2011年5月,江苏省被列为全国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省份。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要求2020年前,以县(市)为单位实现水资源管理现代化。

2011年5月,江苏省被列为全国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省份。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要求2020年前,以县(市)为单位实现水资源管理现代化。

半年多来,我省围绕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目标,采取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指标体系、坚持试点先行等三项措施,保障了全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省在全面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江苏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全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等,明确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业务管理、能力建设等主要任务,提出相应保障措施。二是制定指标体系。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了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六大类20项指标,涵盖用水保障、用水效率、水生态保护、管理能力、支撑能力、管理创新等方面,从而实现对水资源管理的量化考核。三是开展试点示范。本着先行试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近日江苏省确定无锡、徐州、苏州、淮安等4个省辖市和江宁区、江阴市、铜山区、武进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海安县、大丰市等8个县(市、区)为全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地区,试点建设期限为2013-2015年。目前各试点地区正在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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