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石化严重环境违法 屡查屡犯

作者:钟晶晶 文章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2-10-12
据央视26日报道,环保部日前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发现,中石化在广东三家石化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据央视26日报道,环保部日前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发现,中石化在广东三家石化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就此,中石化集团相关负责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公司正在了解落实情况,很快会有相关回应。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得到答复。

企业屡查屡犯

经查,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并成为安全隐患重灾区的三家中石化企业分别为,中石化东兴公司、新中美公司、广州石化。东兴公司、广州石化为炼厂,新中美公司为中石化控股的合资公司,主要生产聚苯乙烯。

其中,中石化东兴公司部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系统直接外排,违法超期试运行。该企业在广东省环保厅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后未经许可擅自恢复生产。另一家公司新中美公司则擅自拆除废水处理装置,污染物可通过阀门切换,直接排入雨水沟。处理设施内安装自来水管道,涉嫌将污水稀释排放。

广州石化则两个应急储罐中均存有大量液体,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

环保部目前已经要求中石化集团对所属企业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整改,并对负责人开展约谈工作,要求对中石化东兴公司依法停止试生产,依法责令新中美公司、广州石化限期整改。要求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屡犯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媒体曝光、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同时对督察不力的地方实行区域限批。

三企业有重大环境风险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环保部直接调查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为26起,其中这三家中石化企业所在的广东省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9起。包括重大环境事件1起,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环保部应急办公室副主任、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一组负责人张志敏表示,中石化这三家企业,地方环保部门都去过,但是很多问题没有被发现。这些问题都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并且有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明目张胆 排污超标”

张志敏多年来参与调查国内多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据他此前描述,很多重大安全污染事件都是一些小企业为了省下几百万,没有安装环保设施,最后酿成大祸,导致整个地区项目停批。“这种情况出现在中石化这样的企业真是不应该”。在督察组反馈会上,张志敏说。

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得拍起了桌子。“明目张胆的!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老还是要挟地方政府。说什么为了国计民生。老百姓也是国计民生。”

追问: 中石化为何敢屡查屡犯?

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晴表示,央企在地方的企业人事、财权等都不归地方政府管,上缴税收也不归地方政府,几乎没有什么受制于地方政府。反而这些企业在当地会拉动一些相关产业链发展并解决一些就业问题,地方政府甚至会敬畏这些企业。

“例如石化企业会说如果停产,油品供应无法保证会闹油荒,这时候地方政府就可能要被问责,企业自身也可能会被问责。”陈晴认为,地方环保部门对于这些企业除了责令整改,几乎没有其他有效的监管措施。

一位与环保部关系紧密的业内人士也对记者表示,这样的事情发生并不奇怪。“问题的核心是环保部门对于这样的企业没有办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内环境法权威专家汪劲表示,中国的环境违法成本太低也是主因,主要措施就是罚款,且罚款金额也很小,主要是针对企业罚款。而欧、美、日等则是罚企业又罚人,对于违法排污这样的重大诚信违规行为,在国外处罚非常严重,相关责任人的人身自由以及财产都会受到惩处。

地方执法为何难抗央企?

汪劲对记者表示,这个事件表面看是执法问题,但背后是体制和立法问题。

他表示,央企国企从环保投入上来说总量落实还是比较多的,但是一旦遇到问题,央企又有很强势的抗击力。几乎在所有公共利益执法领域,国企都是一个最大的违法者。这背后的体制问题就在于很多国企尤其是央企都是有行政级别的,企业的领导也有行政级别,未来也可能成为地方官员,地方环保部门与之平级,不敢与之对抗。

从地方政府角度考虑,在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领域和经济发展博弈时,政府也一般会选择经济发展,因为政府领导有政绩考量。

汪劲称,中石化之所以敢要挟地方,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旦处罚停产,可能带来社会问题,影响供应闹油荒,或是影响就业,影响社会和谐与维稳。

中石化会受怎样的处罚?

汪劲对记者表示,目前环保部还没有对上述企业的违法事实做出具体判定,即违反了哪些法律,因此还难以做出哪些相应惩处和罚款等。

汪劲表示,中石化上述企业主要涉及违规排污,但据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里对于企业违规排污的惩罚金额仅有10万,或是最高罚款为排污费的3倍,金额很少,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即使最终环保部门开出最高几十万的罚单,或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国企也会申请行政复议不予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也不高。

另一位资深业内人士也表示,若最终实施区域限批已经是目前最严厉的惩罚,即企业所在的一个区域所有的项目审批都将受限。但最后环保部能否真正做到区域限批还很难说。

观点:“央企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昨日对记者表示,听到这样的消息也比较吃惊,让人丧失了对中石化这样的央企在环保工作上的信任。

“央企本身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执行国家的环保标准,作为央企,中石化这么做是得不偿失,反而加重与老百姓的对立。局部地方企业的环保问题会抹杀了整个集团之前所做的所有环保工作。”

他分析认为,不管是民企还是央企,企业在生产同时因成本问题都会与环保做博弈,靠企业的自觉意识来做环保是很难的。但作为央企一般而言不会选择这么做,因为个别工厂的利润还不足以让企业冒这样大的风险。

据了解,东兴公司、广州石化两家炼厂的规模分别为500万吨和1570万吨,与其他大型炼油厂相比规模并不是很大。

中石化曾获社会责任杰出奖

中石化是去年国资委央企业绩考核的A级企业,获得A级考核结果不仅要完成国资委给予的经济指标,在环保上也不能出现重大问题。

在其最新发表的《201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中石化对公司的环保以及安全工作有非常全面的论述。如:2011年中石化在安全隐患投入上就达到15.77亿元。公司荣获由新华社主办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杰出企业奖”。

针对排污问题,报告中写道:“石油石化行业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废气、废水、废渣(三废)。我们十分重视对三废的治理,努力实现完全达标排放,尽可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2011 年,我们组织工艺、设备、环保管理专家组开展对多个企业的环保评估和后评估,帮助企业分析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昨日在中石化官方新闻网站上也有一篇文章介绍广州石化的成绩,在短时间内成功高端无纺布聚丙烯料取代进口产品。

中石化环保问题不断

2010年10月 多家民间环保组织联名致信国家环保部,状告中石化有26家下属企业存在排污超标等环境违规行为。

2011年3月 中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脱硫管道破裂,硫化氢气体外泄。

2011年5月中石化旗下湛江东兴石油有限公司,未妥善解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石头村居民搬迁安置问题,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2011年11月 国家环保部发函,退回中石化已经开工的湛江港铁山输油管道环评。

2011年12月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连发数十条微博,称中石化南化公司长期拒缴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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