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起好步更要走好路

发布时间:2014-04-14
今年1月20日,湖南省正式颁布实施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排污权的取得、交易、资金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今年1月20日,湖南省正式颁布实施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排污权的取得、交易、资金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从《办法》发布之日起,湖南省的排污权交易试点从长沙、株洲、湘潭3市扩大到了衡阳、郴州、永州、岳阳、娄底等沿湘江全部8市的所有工业企业以及全省范围内的火电、钢铁企业。

而从2015年1月1日起,排污权交易将在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实施。

对于走过6年历程的湖南省排污权交易试点来说,这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开始。

排污权交易取得哪些成果?

6年多时间里,湖南排污权交易机构网络基本形成,试点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政策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完善

如果把排污权交易机制比作一支杠杆,对于湖南省来说,它撬开了全省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大门。

从2009年开始,在国家支持下,湖南省环保、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配合,积极申报和筹备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10年6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湖南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试点初期的湖南,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新建项目多,排污权指标需求量大。供需两旺的市场趋势,为排污权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氛围。

早在2008年底,湖南就在省会长沙市先期试水排污权交易。10余家企业参加了交易所首场排污权拍卖会,52吨COD(化学需氧量)和261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成功拍卖,为湖南省全面试点积累了经验。

2011年4月,湖南省在经过多年试水后,正式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这次试点一开局就迎来了开门红:长沙电厂、株洲电厂、株洲冶炼集团分别与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二氧化硫交易额达到2250万元。

湖南省环保厅一位负责人表示,这几家企业所在的长株潭区域是湖南省核心地区,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但环境容量已接近饱和,环境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效应日益凸显。从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已不宜再上马化工、石化、火电、钢铁、有色、医药、造纸、食品、建材等“两高一资”企业。

“选择在长株潭的这9个行业推行排污权交易试点,通过价格杠杆和市场手段制约重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不但加速淘汰了落后产能,为高新技术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也优化了经济环境、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这位负责人表示。

特别是长沙电厂、株洲电厂等企业,通过积极淘汰小机组等落后产能,减排效果明显。

排污权有偿使用,让企业自觉治理污染,从这个意义上说,排污权交易催生了治污新动力。

2012年7月,湖南省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湖南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历史由此翻开新的一页。

截至2013年底,湖南已完成试点范围内1104家企业的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其中990家企业已经缴纳有偿使用费,缴费企业比率为89.7%,累计缴费4674.7万元。全省共完成市场交易145笔、交易金额4508万元,交易COD1435吨、二氧化硫10606吨。

从2013年底开始,湖南省进一步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对沿湘江流域8市范围的所有工业企业,以及全省范围内的火电、钢铁企业全部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交易因子在COD和二氧化硫基础上,增加氨氮、氮氧化物、铅、镉、砷。

而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

6年多的时间,湖南省排污权交易取得了一系列系列成果,不但机构网络基本形成,试点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政策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完善。

为何要开展排污权指标回购?

借助市场化机制向企业回购指标,有助于增强企业参与治污的积极性,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收购醴陵泰宇瓷业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143 吨,支付收购资金85.8万元。”

这是自2011年湖南省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之后,正式签订的第一单排污权指标回购合同。湖南省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以6000元/吨的价格,收购了醴陵泰宇瓷业有限公司减排富余的二氧化硫指标143吨,湖南省排污权指标回购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2010年,醴陵泰宇瓷业有限公司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政策,缴纳了12万元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获得了169吨二氧化硫排污权。第二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减少到了不到1吨。因此,富余的排污权指标就拿出来交易了。

“经济效益上来了,污染纠纷没有了,”公司总经理张震告诉记者,“真没想到的是,实施污染减排之后,还可以将富余的排污权出让,获得收益。”

为何要开展排污权指标回购?对于这一问题,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吴小平表示,借助市场化机制、利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回购指标,有助于增强企业参与治污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激发了市场活力。

“对于一些新、改、扩建的项目,为节省临时找指标的时间,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往往未雨绸缪,对各企业进行摸底,与企业多次沟通协商,指导其让出多余指标,以备不时之需。”吴小平说。

据了解,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长沙、湘潭等地,联系、指导企业出让出富余的排污权指标。

“有些公司卖出一部分排污权指标,获得了经济效益,打算加大减排力度,获得更多收益;一些公司已经意识到排污权将会形成无形资产,保留部分指标为企业今后扩建时使用或待排污权价格增值时‘待价而沽’”,吴小平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株洲清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新上马的“株冶废渣综合利用项目”需要二氧化硫总量指标200余吨,而项目所在区域总量指标有限,购买不到指标,项目不能上马。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和株洲市排污权交易所通过多方努力,将自身回购储备的二氧化硫指标调剂出让给了这一项目,通过市场交易满足了项目的指标需求。

“现在许多企业认识到,排污权指标是企业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无形资产。现在买入排污权,如同买入土地使用权,将来可以保值甚至升值。”吴小平说。

2010年,百威英博(湖南)啤酒有限公司于取得了92.16吨二氧化硫和57.6吨COD的初始排污权,并缴付有偿使用费14余万元。通过实施节能减排,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由90吨/年下降到1吨/年,湖南省、市交易机构积极促成公司将剩余富余排污权全部转让。

但公司在深入了解了相关政策后,考虑到项目二期工程及公司的长远发展,仔细权衡后愿意出售30吨二氧化硫指标,获取了20万元的收入。

进行排污权指标回购,资金从何而来?

湖南省财政资金是一个主要来源。自2012年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利用省财政下达的排污权收购资金,有偿收购储备了醴陵泰宇瓷业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公司185吨排污权指标后,2013年又主动出击,收购了湘钢集团、红星盛业、百威啤酒等多家公司的排污权指标。

截至目前,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已回购8家企业近7000吨减排富余排污权指标,回购资金1685万元由省财政全额拨付给企业。

此外,湖南还在排污权银行抵押贷款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目前,湖南省已与兴业银行、长沙银行、渤海银行这3家银行签订了抵押贷款协议。

2012年世界环境日当天,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成功促成湘潭钢铁公司向银行抵押其排污权指标,获得1600万元的贷款用于污染治理。

排污权交易起到了什么作用?

通过排污权交易,不但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污染治理,还有效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由于引入了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对于企业而言,污染物减排就意味着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

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副主任瞿畏说,这些年来,交易中心充分利用交易价格的杠杆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激励排污单位积极实施污染减排。排污单位通过减排腾出排污权指标后,可以向市场转让出售,获得经济效益,来弥补治污成本甚至赢得利润。

湘潭钢铁厂就通过转让多余的排污权指标而获得了千万元效益。这笔意外的收入,比当初购买初始排污权的单价升值了近10倍,使企业负责人深受鼓舞。

在采访中,湘潭钢铁厂安防部工作人员潘天阳高兴地对记者说:“以前以为环保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热情度不高,压力也很大。没想到,我们上了设备改善了环境,还能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回报。”

“通过排污权交易,不但促进了污染治理,还切实保障了优质项目的上马。” 瞿畏说,他们对长沙经济开发区的支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长沙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吸引了韩国LG、荷兰飞利浦、日本三菱、美国可口可乐等世界500强企业和三一重工、远大空调、山河智能等国内一批知名企业先后落户。但由于经开区是新建行政区域,没有分配排污权初始量,新上企业没有指标来源,一些好项目无法顺利实施。

为支持园区发展,湖南省、长沙市排污权交易机构积极运作,将其他减排量多的区域的总量指标调剂给经开区, 保障了园区内高科技项目的顺利上马。

排污权交易也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

长沙市雨花区的大型食品企业红星盛业原先是一家污染较大的屠宰场,年排放COD达数百吨,废水排入附近的圭塘河,群众有怨言,企业压力很大。为此企业先后投资了数千万元进行升级改造。

据雨花区环保局局长彭跃辉介绍,升级改造后,红星盛业生产废水实现了中水回用,接近零排放,COD排放量从原来的500多吨削减到现在的不足10吨。污染大大削减了,排污权指标也大大富余了。去年,企业向国家上缴COD排污权200多吨,注销10吨,转让135吨,企业环境压力轻了,还获得了一笔不菲的转让金。企业的治污,得到了实实在在的鼓励。

“通过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化运作,市场发挥配置和调剂环境资源的作用也在增强。”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吴小平如此表示。

一是主动调剂指标,满足区域的发展需求。

株洲市的炎陵、茶陵等县区原来发展较慢,二氧化硫指标基数少,减排腾出的指标也无法满足新建项目的总量需求,而醴陵市陶瓷行业产业升级、全面推行“煤改气”,腾出了大量的指标;在茶陵等县区新上项目实施时,交易机构配合总量部门,通过区县间指标调剂、市场交易,保证了在区域总量范围内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是遵循市场规律,改变以往政府强制调剂的方式,企业间的交易更是逐步向市场化运作靠拢。

2013年9月,株洲市雅美实业有限公司直接向株洲市荣富树脂化工厂购买1.54吨二氧化硫指标。这是湖南省第一宗企业之间直接“点对点”的排污权交易,改变了过去“政府供应、企业购买”的单一交易模式。

敢问路在何方?

排污权交易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政策理论研究、实践创新等方面急需突破多重瓶颈

3年前的一声锣响,拉开了湖南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序幕。从此,湖南省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都不再免费获得排污权,而是要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排污指标。

3年来,排污权交易制度不断完善,参加交易的企业越来越多,覆盖的地区越来越广,环境治理的市场化之门已豁然打开。

在湖南,许多业内人士对排污权交易的发展态势持乐观态度,但也深刻感受到这项创新性工作在理论与实践中面临着诸多难题。为了更全面地了解社会各界对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认知,有关机构专门在网上征集了网友意见。

针对“是否看好排污权交易市场?”这一问题,从网友的意见来看,表示“看好”的占参与人数的44% ,表示“不看好”的占56%。

一些表示“看好”的网友认为,从长远来看,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环境当中的排污行为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是一个比较好的发展方向,因为企业老板都是理性经济人,不见兔子不撒鹰。只有将污染的经济成本体现出来,才能真正地促进人们关注排污、减少排污。

而表示“不看好”的网友则表示,排污权交易存在一个区域和流域的概念,由于我国目前污染源是属地式管理,导致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协调变得相当困难。

另外,排污权交易的实施,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完善的评估标准和政府的监督管理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排污权交易在国外不乏成功案例,但在我国还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做充分的准备。

还有人表示,排污权交易并不能带来污染物的减少,因为它不降低排污总量,这样做的目的只能是扼杀新生的中小企业。有钱买指标,就可多排污,反而会加重污染。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鼓励技术革新,重奖节能减排企业,加重处罚重污染企业。

无论正方还是反方,许多人都认为排污权交易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认为排污权交易目前在政策理论研究、实践创新等方面急需突破多重瓶颈。

对于网友的看法,一些业内人士也有同感。

作为湖南省排污权交易的“掌门人”,吴小平就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排污权交易的改革创新仍面临诸多困惑,比如排污权总量控制以目标总量为好还是以容量总量为好?如何实现“目标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控制”转变?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标准及市场交易政府指导价应如何确定?价格是否应固定?排污权初始分配总量如何确定等。

“有很多问题需要得到解决。”吴小平告诉记者,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排污许可量与排污权也未能完全衔接好。对企业的监管多局限于浓度控制,但对于总量控制一直缺乏相应技术手段,无法核准。许多企业私底下表示超量排放无法认定,超量排放如何处罚更是无章可循,不需要太在意。这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情形,大大影响了企业购买排污权的积极性。

“另外,近两年交易工作实践中,还数次出现某区域排污总量有限,但还要新上大型项目的情况。”吴小平说,怎样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排污权的跨区域流动不能不作为一种考虑方案。但这种跨区域流动有没有前提条件,对当地环境质量总体情况有没有限制,指标跨区域流动后两区域减排任务是否按比例增减,这些都是交易区域十分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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