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置换新规实施在即 炼厂国四柴油置换升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发布时间:2014-12-31
根据国家柴油质量升级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第四阶段品质标准(以下简称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根据国家柴油质量升级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第四阶段品质标准(以下简称国Ⅳ标准)车用柴油。中国证券网记者从资讯提供商安迅思了解到,截止2014年12月25日,全国大部分主营单位批发和零售环节尚未完全完成国Ⅳ车用柴油的置换工作,而社会贸易单位及民营加油站进程则更为缓慢。

根据安迅思调研,目前浙江、江苏、海南、附件、安徽、重庆及四川省份主营零售板块已基本完成国IV柴油置换外,其余省份(包括东三省、内蒙、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南、湖北、贵州、云南、广西)主营零售板块置换仍在进行中。而北上广以及山西、江苏南京则已提前完成了国IV甚至已升级至国V品质。

另外,据安迅思介绍,全国主营虽在售库存目前均保持低位,但2014年下半年成品油市场遭遇有史以来罕见十连跌,下游操作意愿明显降低,提货进度拉长,使得主营整体库存偏高,给置换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目前置换较为落后的西南大区某销售经透露:“目前库存量一般满足3天直批和零售总量,超低库存的情况下,销售压力并不是很大,真到置换大限,3天就可以清罐”。

另据贵州中石化相关人士透露:“已经收到通知,国Ⅳ柴油置换可延期至3月1号。”

总体来看,2014年经济形势堪忧,柴油增速放缓,受替代能源冲击,运输行业用油被替代较为明显,而且国际原油7月份开始连续大跌,炼厂为确保利润,多增汽减柴,生产柴油积极性亦遭受打击,虽早已有国Ⅳ生产能力,但产量有限。

数据显示,2014年主营炼厂为配合国家进行柴油升级,在7月份检修高峰期过后,提升了大部分炼厂国Ⅳ柴油炼能。根据安迅思调研数据显示,我国国有炼厂产能在500万吨/年的31家炼厂中(全国各个大区均有覆盖),生产国四车用柴油炼厂的产能占总产能82.9%。目前有7家炼厂仅生产国三品质柴油,暂无生产国四车用柴油,主要分布在山东及华中地区;另有3家炼厂国三、国四品质柴油共同生产。

对于民营炼厂来说,国Ⅲ柴油优势明显。因此,安迅思认为,在国Ⅲ仍有市场地位的情况下,国Ⅳ生存的根本在于政府的强制执行力度。就去年年底国家要求完成国Ⅳ汽油标准升级来看,目前市场仍存在部分低标准汽油,可预见的是,柴油升级的过程中或将出现相同的情况。而以山东地炼为首的地方炼厂,国Ⅲ炼能占比85%,所以在国Ⅲ柴油仍有市场需求的情况下,较短时间内零售、直批全面置换国IV柴油预计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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