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四伏的合同条款

作者:Jürgen H. Hahn,本文作者是德国Potsdam市11:55 PM 咨询顾问公司的职员。 文章来源:PROCESS《流程工业》 发布时间:2016-09-05
大型设备制造合同中隐藏着许多陷阱——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和采购人员怎样才能在合同中找到共同的语言?合同的哪些条款隐藏着风险?用什么方法、措施来帮助合同的参与者?实践家给您的建议会让您一目了然。

若合同发包方要想与合同承包方签署一份有关大型流程设备的框架协议,则或多或少地会通过一系列书面协议来制定更加全面的要约。负责合同协议制定的人常常有许多缔约方未掌握的专业学科知识。除了项目启动和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合同双方参加者有着不同的外语知识要求之外,技术人员还应有不同于合同法律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的另外一种语言理解能力。而通常的合同清楚地表明缺乏这样的语言理解能力。加之一些无意的失误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有意在战略方针上对工作绩效定义的不准确性等,都使得合同条款危机四伏。

使用清楚明确的合同语言在国际上,英语是制定合同的主要语言。但合同发包方和合同承包方的母语常常不是英语。合同条款中的细微差异和漏洞常常不易被合同双方察觉出来。一旦合同双方出现纠纷时就必须对双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费时费力的解释、说明,最糟糕的情况下需要法庭仲裁。因此建议:对合同重要概念、事宜的含义单独用优先级较高的“定义”——清晰地加以界定。除此之外,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使用的特定行业的专业技术词典达成一致协议,这样在对合同文件有不同理解、解释时就可以迅速地找到一个共同点。若合同是用两种语言写成的,例如利用英语和大型设备生产使用地点所在国家语言写成的,则应在合同中就何种语言优先达成协议。

项目启动合同语言的定义已经堵住了合同双方相互间解释合同条款中的漏洞。合同项目的工作可以开始了,参与项目工作的人员数量也增加了,同时,需要向他们做的解释说明工作也增加了。此时,另一种风险也增加了,合同项目的参与者并不能清楚地理解、掌握与合同有关的外语。合同双方的参与者以协议的形式协商使用一种在双方共同能力下、且与合同条约相容的交流、沟通的工作语言对项目的进展是一件好事。例如双方协议用英语和设备目标国家的语言为工作语言书写往来信件(暂且不管英语是主要的合同语言),必将会在合同承包方那里产生很高的翻译工作量。因此,双方达成协议只使用一种合同双方掌握情况相同的语言为交流、沟通的工作语言。若双方不能达成工作交流语言的相关协议,则必须将翻译费用计入成本。

项目施工

项目的工作已经实实在在地 开展了,大型建筑施工也行动起来了。参与项目、执行项目工作而相互交流的人员数量也更多了。很多情况下这些人员中也包含了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在全球采购的时代,这些人也包括了来自母语非英语的国家。

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建筑施工、告诉他们要怎么做、如何做、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是一项更加困难的工作。这个问题的一种解决办法就是与分包商签一份合同,向施工现场提供有足够英语水平的人员。若分包商没有合适的英语翻译可用时,您想象一下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施工现场的翻译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案。这里的问题是,谁来承担这笔翻译费用?谁承担生产损失?这两点在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以及他们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都要从成本核算和工期进度等角度加以考虑。

交流途径的确定

从摩西五经中的第一部(创世纪)11.7-9中就明确的写到,语言是许多罪恶的源泉。但人们不知道的是:建造(圣经)巴别塔所使用的词字同样也是罪恶之源。至少在工业项目业务中看起来是这样的。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在合同中要求合同承包方给出不同专业领域的主要联系人等信息。原则上讲,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缩短了直达各个专业负责人的途径。但这里的问题是,合同双方专业学科负责人之间直接约定事项的法律效力。这种方法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合同双方内部未经协调的、针对具体专业事宜所做出的决定。合同明确规定了通过何种途径(确定的通信地址)对合同条款、合同发包方的要求和涉及合同主权事宜的修改、改动进行沟通,以便得到法律保护。

合同中也要明确规定允许谁在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联系、沟通。推荐:合同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开始和结束时有法律效力的联系人,由他们进行联系、沟通。这里的法律效力指的是:定义这些联系人的作用、姓名和规定的权限。这既包括了授权的法定联系人人数,也包含了他们能够履行的授权决定和权限。若被授权的人员数量过少、或者授给他们的权力过小,则会使决策过程拖得很长。若过少、过小都变成了过大则会使项目开展出现其他问题。

谁拟的合同,谁就负责到底

决定、决策的法律效力应在合同中有合适的条款予以说明,以便保障合同双方顺利的执行合同项目。电子邮件不适合当作具有合同效力的交流、沟通媒介,因为电子邮件可以受到不同方式的篡改。就这一点而言,传真和信件有着更高的安全可靠性。在一个项目的一系列合同中必须确定有着最高优先级的合同文件,企业中哪些人允许签署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如何给书写人、联系人授权等等(由雇主签署文件、承包商代表或者经双方签字)。

预防项目的生命危机

项目的生命从双方合同谈判时就开始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有可能损害合同任一方利益的事情(后果)都是应该避免的。为了能够定义相关的赔偿权以及与赔偿有关的期限、赔偿形式和合同文件中的要求,在项目合同中做出相关规定是非常必要的。而合同承包方的谈判战略中常常要避免这样的条款,以避免因项目工程延期而受到合同发包方的指责或避免赔偿要求。在合同发包方的谈判战略中同样也有避免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期限、形式和文件的要求,以便能够对合同承包方提出更占便宜的要求。双方的这种做法可以引起激烈的冲突、逐步升级到需要法律仲裁的地步。这样就严重地损害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合同双方的目标应是:保证项目的展开、在获得对方责任的工作失误之后相互信任。这也包括项目中合同预见到的“糟糕时期”在内。有经验的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都知道:要以合同的形式预防项目的“生命危机”和“奇迹”的发生。

大型流程装置的建造是合同双方的承诺。合同承包方承诺为合同发包方建造一台大型流程工艺设备,他将利用这一设备证明自己能够在技术、能力、物流领域、采购工作和工期等方面满足合同的规定、要求。与此相应的是合同发包方也向合同承包方承诺:按时提供自己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工作。合同双方都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兑现自己的诺言。他们都只能以良好的信任和最大的诚意将自己的承诺付诸实现。项目每天的进展情况都汇到良好的承诺之中。因此,清楚、公正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具体事宜是必不可少的。合同双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感到“非常有趣”,只有这样才能成功地完成一个合同项目。


合同清单

您应解释说明的7个问题

1.使用清楚明确的合同语言:清楚地解释合同的主要内容,用文字方式定义这些概念。

2.项目启动:以合同方式协议确定用一种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且与合同条约相容的交流、沟通用的语言。

3.项目和项目施工现场:确定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语言,但施工现场缺乏这一语言的工作人员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4.词汇和交流途径:协商达成交流、沟通方法的协议;确定需要修改项目内容时的联系地址。

5.谁负责?最重要的是有法律效力的项目工作人员授权。给出他们的姓名,保持这些人员的透明度。

6.负责到底:书信方式是最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策方式。

7.与原来设想不同时:请想一想哪些无法预测的事情,在合同中公正的对待这种情况。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