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将更新 两类化学品限制再升级

作者:保琦蓓 邱 昕 文章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7-24
6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欧盟成员国委员会已经一致同意法国提议的双酚A(BPA)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提案。

6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欧盟成员国委员会已经一致同意法国提议的双酚A(BPA)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提案。同时委员会也一致同意瑞典提议的将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PFHxS)认定为高关注物质(SVHC)的提案。针对上述两类化学品的提案将于近期更新到REACH法规之中,届时高关注物质清单将达174种,BPA的危害属性和类别也将更新。

高关注度物质是可能对健康造成严重和不可逆影响的物质。当一个物质被纳入SVHC就意味着该物质被列入REACH法规的授权物质候选清单。一旦正式纳入授权清单,则只有提前向欧盟申请并经过严格的核查审批取得授权的企业才能继续使用、生产或进口,实际上意味着退出市场。此次清单更新后,使用BPA和PFHxS两类物质的企业就将对这些物质承担REACH法规所规定的一系列法律义务。

双酚A是早已引起各国关注的化学品,在工业上广泛用于生产热敏纸、聚碳酸酯塑料、环氧树脂及有机涂料等。目前欧盟、美国、加拿大、中国等国家和地区均已出台法规禁止在婴儿奶瓶中使用,在儿童护理用品、餐饮器具等产品中也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要求。实际上,欧盟此前已经同意,自2017年1月起将双酚A列为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名单,但该决定的依据仅仅涉及双酚A的生殖毒性,并未认定双酚A的内分泌干扰性质。此次的决议则是根据法国的提议,在双酚A的性质中增加对人类健康有内分泌干扰的特性,并将其列为会致癌、致基因突变和生殖毒性的一类物质加以关注。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是一类常见的生产加工助剂类物质,由于其疏水疏油以及耐温度和成膜的特性,广泛应用于纺织品、纸张和包装、表面活性剂的制造,曾被作为全氟辛烷磺酸的替代物。近年来,全氟化合物的环保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与PFHxS关联性较高的全氟辛烷磺酸早在2008年就被欧盟纳入REACH法规监管,2017年6月,欧盟又发布新规(EU)2017/1000,限制了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生产和使用。此次ECHA拟将全氟己基磺酸列入高关注物质,说明该类物质也被欧盟认定具有和全氟辛酸相似的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意味着对此类物质的监管将大大升级。

欧盟是我国塑胶、纺织等消费品的主要出口市场,年出口额达数千亿美元,仅宁波口岸每年出口欧盟的纺织服装、塑胶玩具、食品接触材料等商品就超过50亿美元。而双酚A和全氟磺酸类物质是上述领域应用极其广泛的化学品,限制频频加码将对我出口产业造成深远影响。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一方面要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REACH法规及SVHC清单的研究和跟踪,使用符合最新要求的原辅材料,不断改进加工工艺,从源头入手,逐步实现绿色生产。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出口前测试,委托权威机构进行质量把关,尤其要加强对高风险物质的筛查检测,避免出口后因质量问题造成后续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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