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部委联手化解煤电产能过剩 “十三五”要停缓建煤电1.5亿千瓦

作者:张慧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2017-08-03
《意见》强调,鼓励和推动大型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支持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整合煤电资源。

自去年发布了一系列控制煤电装机规模的政策后,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对煤电过剩问题持续施压。

界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央行、国资委、工信部等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要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近年来,中国煤电投资快速增长,一批在建项目陆续投产,煤电过剩日趋严重。数据显示,全国火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去年已降到4165小时,为1964年以来最低。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的一《中国煤电产能过剩及投资泡沫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将在“十三五”期间造成超过2亿千瓦的装机过剩,造成约7000亿元投资成本浪费。

为化解煤电潜在过剩风险,去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联合印发了四份文件,分别为《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煤电项目规划建设情况监管工作方案》等。

去年9月,国家能源局还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煤电项目的通知》,取消了15项、1240万千瓦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一个月后,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除了要求严控自用煤电规划建设外,还提出要明确外送煤电投产规模、规范煤电开工建设秩序、严肃处理违规建设项目等更加具体的措施。

此次发布的《意见》则提出,要从严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淘汰关停不符合要求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含燃煤自备机组),且再次重申了清理整顿违规项目,对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开工手续不全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停工、停产。

5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显示,全国32个省级电网区域中,有25个省级电网区域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级均被列为红色,四省为橙色。

根据上述《意见》,预警等级为红色和橙色的省份,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此外,2020年底前已纳入规划基地外送项目的投产规模原则上减半,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等。

煤电联营也将成为化解煤电过剩的措施之一。该《意见》强调,鼓励和推动大型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鼓励煤炭、电力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支持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整合煤电资源。”该《意见》称。目前,中国最大煤炭企业中国神华集团与中国国电集团已在筹划重组合并之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在去年发布的一系列措施下,煤电投资及投产规模大幅减少,国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效果持续显现。

今年上半年,火电完成投资和新增装机规模出现了双降。火电完成投资同比下降17.4%,其中,煤电完成投资同比下降29.0%。全国基建新增火电装机容量1421万千瓦、同比少投产1290万千瓦;其中,煤电投产1112万千瓦、同比少投产1037万千瓦。

上述《意见》还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将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