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将强化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治理

文章来源:中化新网 发布时间:2017-08-11
8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

到2020年初步建成航道网络有效衔接、港口布局科学合理、船舶装备节能环保、运输组织先进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航运科学发展、生态发展、集约发展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

《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有6个方面、17项任务要求,包括完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规划、建设生态友好的绿色航运基础设施、推广清洁低碳的绿色航运技术装备、创新节能高效的绿色航运组织体系、提升绿色航运治理能力、深入开展绿色航运发展专项行动。

针对当前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中工作基础较薄弱、环保治理要求较急迫、攻关难度较大等突出问题, 《指导意见》要求实施加强化学品洗舱作业专项治理、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积极推进LNG动力船舶和配套码头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治理、组织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治理等五个专项行动。

加强化学品洗舱作业专项治理,包括推进化学品洗舱基地规划与建设、规范化学品洗舱基地和洗舱作业管理、引导企业建立相关产业基金等工作内容。

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包括完善船舶检验法规和建造规范、推进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分类推进码头和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等岸电设施建设、完善岸电供售电机制和船舶使用岸电激励机制等工作内容。

积极推进LNG动力船舶和配套码头建设,包括完善LNG动力船舶和加注码头建设、运营、管理规范和配套政策、鼓励LNG动力船舶建造和改造、推进LNG加注码头建设等工作内容。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治理,包括推进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码头搬迁、建立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遴选标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准入、加强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监管、建立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水上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内容。

组织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包括全面排查船舶污染风险隐患、建立完善船舶污染“防、治、赔”的综合治理机制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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