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文章来源:环保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9-11
8月30日,陕西省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重点生态功能区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治理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基本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规划》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新动能、新高地、新活力、新生活、新形象”战略任务,强化生态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坚持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联动协同,强化山河江坡塬系统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开创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规划》要求,要加强源头防治,强化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强化源头管控,严守生态空间保护红线,以生态管控引导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瓶颈。要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要加大保护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培育森林生态系统,开展重要生态系统恢复治理,加强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城市生态系统,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要推进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应用水平,重点推进矿产资源、工农业废渣以及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技术装备创新和成果转化。要加快制度创新,健全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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