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危废年产量大于5千吨的企业应配建处理装置

作者:李文峰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发布时间:2017-10-23
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印发了《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大省,为了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实现全省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印发了《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能否解决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呢?

危废处置能力明显不足

据山东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总工程师李建志介绍,山东省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2015年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10117家,除去含碲废物、含铊废物、热处理含氰废物外,其他类别危险废物均有涉及,需要借助外力处理的危险废物高达584万吨,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占比达24%。

据统计,这些废物品种繁多,排在前3位的危废分别是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这些危险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少数产生量大的企业。其中,年产生量10吨以下的企业数占产生企业总数的78.2%,但产生总量仅占全省产生量的0.15%。

从2015年全省统计数据来看,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企业有96家,处置能力416万吨,实际利用处置231万吨。从企业自行利用处置情况看,全年利用处置315.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116.7万吨、处置199万吨。

李建志表示,全省具有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类别共39种,其中无机氰化物、废酸、废碱、染料与涂料废物等35种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处置需要,但是焚烧处置残渣、含钡废物、爆炸性废物和废催化剂处置能力不足。

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王立本认为,山东省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多氯(溴)联苯类废物、含铍废物、含硒废物3类危险废物基本没有处置能力。从各市处置能力看,只有济南、烟台、潍坊等地具备综合处置能力,大部分城市利用处置能力比较单一,个别城市产生危险废物却无相应的处置能力。

业内人士反映,山东省危废处置企业处理能力小,处理设施水平低,有些废物处理不了;部分产废企业不处理,交由没有资质的企业拉走,增加了环境风险;同时,大多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方式为焚烧,综合利用的主要对象是废矿物油、无机氰化物,利用能力占全省综合利用能力的60%以上,综合利用门类单一、通用性不强。

一家企业负责人说,目前全省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普遍不高,多数处置企业主要是采取措施达到资源化减量,最后进行填埋。

不仅如此,山东省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体系尚不完善,处置能力存在不足,贮存压力较大。同时,因为经营单位技术研发能力弱、处置设施大多落后、工艺技术水平不高等,导致危险废物处置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低,处置过程可能带来二次污染。

鼓励企业自建处置设施

面对困境,山东省印发《规划》,要求加强行业引导,进行重点扶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利用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确保全省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据山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将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保障设施统筹建设。加快完成在建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各市至少建成一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负责无害化处置辖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对辖区内尚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将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

《规划》提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之和大于1万吨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该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

此外,山东省还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贮存设施,鼓励发展专业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开展第三方专业收集运输服务。

李建志介绍说,山东省将鼓励采用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经济合理的新技术,降低产废单位处理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PPP等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模式,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提高现有设施的处置运营水平。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其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自觉性。

王立本表示,危险废弃物处理行业大有可为。由于危废处置能力总体不足,是买方市场,危废处置企业既可以从委托单位收取处置费,还能以市场价格出售危废处理后产生的各种产品。

优先建设综合处置中心

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山东省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布局不合理,全省17个市目前对外正式运营的综合性危废处置中心只有8家。

为此,山东省从实际需求出发,优先发展具备焚烧、物化、填埋等能力于一体综合处置项目,鼓励发展能够补齐处置能力不足短板的项目,控制利用处置能力过剩的项目,形成适度的良性市场竞争,推动经营单位优胜劣汰和行业水平总体提升。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山东将投资530亿元,建设危废处置项目总数达到353项,新增工业危废利用能力1538万吨,危废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713万吨(含医废处置能力6.8万吨)。

具体来看,鲁西北主要发展集焚烧、物化、填埋于一体的综合性集中处置中心,到2020年,共建设项目61项,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能力185万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150万吨。

鲁中及鲁北地区主要加大废酸再生利用能力,同时提高焚烧、填埋等综合处置能力,提高区域共享水平,到2020年,共建设项目120项,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能力450万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243万吨。

鲁西南地区主要发展集焚烧、物化及填埋于一体的综合性处置设施,保障本区域的应急处置,到2020年,共建设项目82项,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能力317万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120万吨。

胶东半岛地区主要发展无机氰化物废物的利用处置项目,在各市建成集焚烧、物化及填埋于一体的综合性处置设施,满足本区域的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到2020年,共建设项目90项,新增工业危废利用能力586万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193万吨。

对于资金来源,《规划》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领域的PPP模式,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实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奖代补”;各级政府应对公益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给予适当资金政策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希望通过3年多的建设,山东省所有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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