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成改革“绊脚石”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化工网 发布时间:2010-10-08

我国三番五次的说调价,也没能如期调价,这使得成品油定价机制遭到质疑,2009年5月出台的《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际市场三地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价格司即可相应调整汽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价格。

针对最近两次未及时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根据发改委的测算标准,三地变化率尚未达到4%的调整幅度。 一直以来,成品油定价机制标准模糊,广受业内人士诟病。管理办法中并未公布基数、加权数等油价调整的国际主要参考函数项。发改委只是在办法颁布后的官方解释中称,油价调整将“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国家发改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因此,市场分析机构给出的变化率,只能采用类似标准,必然与发改委的测算标准有不一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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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机制成改革绊脚石

一直以来,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备受诟病。原因是,我国以往带有行政色彩的定价模式,已经不适应目前国际化的成品油市场规律,如今尽管启动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但改革不彻底也留下不少“后遗症”。

改革呼声再起,自新政实施以来的每次油价调整,或每次临近调价窗口,市场上都会出现质疑的声音。甚至在不少人看来,国家发改委的调价“只涨不跌”,或是“涨多跌少”。

发改委否认称近期无政策出台,接近发改委的人士透露,是否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方式做出调整,目前尚不清楚,但近期不会出台相关政策。昨日有消息称,成品油消费税将由日前的价内征收改为价外征收。

改革之路在何方?

的确,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作为一个试行办法,在经过一段时期运行后发现存在问题并将进行修改,以使之更加贴近市场要求,无疑应该是一件好事,并且肯定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由国内石油行业垄断环境所决定,排除垄断既得利益集团影响与摆正权力与市场关系,或许是决定这次成品油定价机制修改能否取得成功的首要前提。

 “自6月份以来,国际油价在70-80美元之间反复波动,但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均价变化率上下均未超过4%,因此国内已连续三个月没有调整油价。”王新华透露,国家现正对已实施一年多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评估、分析和完善,总结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寻求进一步完善的可能,但具体的优化内容和调整时间表都还没有。

他强调,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完善方向仍是市场化,“这样,从长期看,对公司炼油板块的发展仍比较有利。”

单纯从目前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上做文章,仍然没有改变政府直接介入成品油价格形成的性质,应该在价格之外考虑政府之手从成品油定价领域逐渐退出的制度安排。

分析人士认为,在国内外市场走势低迷的情况下,成品油定价机制应该更加市场化和透明化,以消除观望,提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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