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态市建设显成效 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发布时间:2010-12-08

“十一五”以来,宁波生态市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实现,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了长足进展,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日益健全。其中,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局部有所改善。


海曙区护城河畔白鹭成群

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日益健全

2005年,《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颁布实施。之后,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意见》、《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宁波市各地各部门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至今,全市已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市(县)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3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69个、市级生态村620个。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实现

“十一五”以来,宁波市投资110亿元用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其中,新建或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5座,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06万吨/日,新增管网约1200公里,全市新增化学需氧量(COD)有效削减能力约3.6万吨。北仑电厂、宁海国华电厂等四大火电企业和一批热电联产企业建成烟气脱硫设施,总投资达到33亿元,并保持稳定运行,综合脱硫率在90%以上,年去除二氧化硫约30万吨。

据统计,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14.91%和38.69%,削减量分别达到“十一五”总体减排目标的99%和81.6%。

环境污染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

在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宁波市已连续5年开展了“绿剑”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处罚环境违法企业6588家(次),罚款金额 2.45亿元。几年来未发生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越权审批,以及违规简化环评程序和内容的违法行为,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 100%。

全市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论证253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58万亩,无公害林产品基地70.9万亩。

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面,全市共建成90个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

“数”说“十一五”生态建设

目前,宁波市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区域环境噪音保持在55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音控制在70分贝以内;市区空气优良率仍保持在90%左右。

2009年,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9.2%,比2005年提高36.4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比2005年提高4.08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7.2%,比2005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2%,比2005年提高0.4个百分点;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7.83%,比2005年提高4.08个百分点。2009年全市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分别比2005年上升3.6%、下降12.8%、下降16.2%。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宁波市还于2007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生态省建设工作已连续五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但宁波市也存在机动车废气污染加重、城市拆迁和建设扬尘突出、酸雨率居高不下、灰霾天气增多等问题,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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