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资源管理保护存在四大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1-01-11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局局长王新才8日表示,长江流域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目前存在未经许可取水、省际边界河流水量分配等突出问题。

王新才说,由于多方面影响,长江流域的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绝大多数目前仍然没有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尤其是长江中、下游众多具有提水、引水、调水功能的总规模较大的水利工程未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之内,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水资源统一调度无法落到实处。

这位水利专家指出,长江流域的省际边界河流的规划和水量分配等基础工作薄弱,近两年来一些省际边界河流水电建设项目遍地开花,一些无规划、无省际水量分配协调意见的工程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行,引起了不同行政区域间水事纠纷和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取用水户之间的矛盾,水资源开发利用引发水事纠纷时有发生。

长江上游干支流控制性水利水电工程正在加快建设,干流中下游有众多的引、调水工程,引、调水总规模巨大。王新才说,尤其是长江下游的大通以下河段,引水、调水的水利工程引水能力达到2500立方米/秒以上,各个工程仅考虑各自经济利益,蓄泄矛盾将日益尖锐;如果不加强统一调度,将对长江中下游的生产、生活用水以及生态环境产生较严重影响。

此外,长江流域水资源监督管理十分薄弱。王新才分析说,薄弱之处首先在于长江流域取用水户取用水监督管理尚未得到严格落实;其次是流域水资源监管制度亟待尽快制定;第三是流域水资源监管设施非常薄弱,必须加大建设力度;另外,流域水资源监管队伍还非常薄弱,必须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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