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签订协议应急处置湘江污染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1-12-21
湖南省湘江沿岸长沙,株洲,湘潭3市环保部门,近日在湘潭签订了湘江枯水期3市环境应急处置联动合作协议书,确保湘江两岸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共同防范枯水期湘江水污染事件发生.

湖南省湘江沿岸长沙、株洲、湘潭3市环保部门,近日在湘潭签订了湘江枯水期3市环境应急处置联动合作协议书,确保湘江两岸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共同防范枯水期湘江水污染事件发生。

环境保护部有关领导、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力伟、美国环保协会首席经济学家杜丹德博士、湖南省环保局主要领导出席了协议签订仪式。

3市联动协议规定,一旦发现湘江水质超标或异常,以及发生水污染事故等对水环境构成威胁时,由3市环保局组成联席会议联合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协议还要求,在应急状态下,增加对所辖区域内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的监测频次,市级环境监测部门每周两次以上,县级环境监测部门每周监测一次以上,如发现水质超标或异常情况应立即相互通报,并立即对重点水污染源实施停产限排或限产限排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减轻对湘江水质污染。如发生流域性突发环境事件,3市环保部门将协同部署,共同应对,必要时相互给予应急支持。

协议要求,发生环境事件城市应组织人员立即查清污染源,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上下游城市环保部门;下游城市一旦接到有关湘江污染的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状态监测方案,及时将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反馈到上下游城市环保部门。

协议还对3市枯水期的水质监测、环境监察以及水文、气象等信息通报和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后将信息向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的程序做了规范。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