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泊立法进入倒计时

发布时间:2012-02-13
湖北省素有“千湖之省”之称。在上世纪50年代,全省面积超过100亩的湖泊有1332个,其中面积超过5000亩的湖泊有322个。

湖北省素有“千湖之省”之称。在上世纪50年代,全省面积超过100亩的湖泊有1332个,其中面积超过5000亩的湖泊有322个。由于大规模围湖造田及近年来房地产开发等造成湖泊面积不断萎缩,截至2011年底,全省100亩以上的湖泊比上世 纪50年代减少近60%,湖泊保护立法已刻不容缓。

日前,记者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湖泊保护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将安排审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说,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湖泊保 护立法将针对非常态势,下非常决心,划非常“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立法保护制度,做到“五保、五禁、三责”,即保面积、保生态、保功能、保景观、保可持续 利用;禁止填湖、禁止超标排放、禁止违法建筑、禁止过量投肥养殖、禁止掠夺性开发;实行严格的湖泊保护问责制,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辖区内的湖泊保护负总 责,相关主管部门一把手对湖泊保护负专责。对触犯“红线”的,一律追究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目前,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拟定法规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也在委托专家起草专家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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