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磷肥行业污水处理拟出新规

文章来源:中化新网 发布时间:2012-07-19
目前我国实行的《硫酸、磷肥工业废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HG/T20590-97)还是十几年前出台的,且属于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实行的《硫酸、磷肥工业废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HG/T20590-97)还是十几年前出台的,且属于行业标准。而老的行业规范早已不能适应当前的技术水平和高标准环保要求。”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给排水设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韩玲对记者说。

令人欣慰的是,记者上周采访了解到,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编制的国家标准《硫酸、磷肥工业污水处理规范》已完成上报,正在等待相关部门审批。原有污水处理设计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将更好地规范全国硫酸、磷肥工业水污染治理设计工作。

硫酸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炉气净化产生的酸性废水,还包括脱盐废水、设备冷却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砷、氟、硫化物和铅。“近年来,硫酸、磷肥工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在逐年增加。”新国标编写组组长、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公司高级工程师蒋少军表示。

据了解,随着硫酸、磷肥工业技术的进步以及环保要求趋严,在1997年8月颁布实施《硫酸、磷肥工业废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后,国家又陆续出台规范,如环保部去年3月1日起实施的《硫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行业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这只是排放标准,对于涉及污水产生源头的工业污水治理设计领域,相关的标准规范并不完善。

为此,2010年8月,以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磷肥厂等单位共同组成的编制组成立;2011年12月,《硫酸、磷肥工业污水处理规范》完成送审稿;2012年3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和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给排水设计专业委员会组织了送审稿专家审议;今年5月底,报批稿编制完成。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共分12章,包括总则、术语、污水处理系统、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场)的选址及布置、污水处理主要设施、药剂制备系统等一系列重点内容。据蒋少军介绍,与原有行业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三个亮点:

首先,节水、安全要求专章明确体现。新国标从总则至具体章节都强调节水,从设计源头减少污水排放。为防止污水处理与回用在时间上不同步,造成处理后的出水无法得到有效利用,新国标要求污水处理站必须设回用水池,以保证回用水的水量充足、水质均匀。

“除强调节约能源、资源外,由于硫酸、磷肥生产中产生的污水酸性强,很容易对水池内部构件形成极强的腐蚀性,为了确保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新国标要求污水处理站内的设备、构筑物、管道、平台、梯子及栏杆必须选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防腐涂层防护。与老标准相比,我们在新国标中单独设置了‘节水、节能与环境保护’和‘安全与卫生’两章,为的就是更好地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以人为本的政策要求。”蒋少军表示。

其次,新国标代表了当前的先进技术水平。记者了解到,编制组对国内具有代表性的7家企业的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装置的运行状况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我国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的实践经验,在借鉴化工、冶金等行业的现行标准及从国外引进的硫酸、磷肥装置污水处理的经验基础上,对原有污水处理设计规范进行了分析、修订。

“例如以硫铁矿为原料制酸所排放的污水中,铁离子浓度在40~50mg/l,根据这一情况,标准规定了污水中含砷量低于4mg/l时,主要以除氟为主。而冶炼烟气制酸所产生的污水或废酸中除了含有砷、氟元素外,还含有铜、锌、镍、钴等重金属。为此,标准规定可以在污水中加入含硫的盐类,这样除砷的同时也实现了重金属的回收。”蒋少军说,“这些都反映了当前我国硫酸、磷肥污水处理先进的技术水平和最新的生产动态,为企业达标排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最后,内容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了明显提高。针对老标准前后重复较多的现象,新标准明确规定了“设计规范编制宜注重系统的共性,对系统内各单元的设计一般不重复,各单元设计规范中凡涉及系统的条文应纳入到系统设计规范的范围”的原则,确保污水处理装置稳定运行。

“磷资源既是宝贵的资源,又是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新国标将有利于减少硫酸、磷肥工业向环境排放磷,加强磷资源的回收利用,同时标准还兼顾了含砷、含氟、含重金属、酸性污水的处理。‘十二五’期间,我国硫酸、磷肥行业将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健康、和谐发展。”韩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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