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面水质保证金制度 保南水北调水质

发布时间:2012-10-17
地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的7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由昔日仅有1个达标,改善为现在的6个稳定达标和1个基本达标。这是江苏省徐州市实施断面水质达标保证金、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两项经济政策之后出现的可喜变化。

地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的7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由昔日仅有1个达标,改善为现在的6个稳定达标和1个基本达标。这是江苏省徐州市实施断面水质达标保证金、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两项经济政策之后出现的可喜变化。

□利用经济杠杆

■加大治污力度

地处苏、鲁、豫、皖接壤地区的徐州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苏段的北大门,承担着江苏省“一泓清水向北流”的重任。但由于产业结构较重和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导致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河流的水质较差。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徐州市列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主要河流的7个国控和省控断面中,仅有l个勉强达到了Ⅲ类水的要求,其余全部为Ⅳ类甚至劣Ⅴ类水质。

面对强大的压力,徐州市政府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把治污机制层层落地生根,倒逼各级领导强力治污。

在经济政策创新方面,徐州市实施了断面水质达标保证金制度。由重点断面所在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镇主要领导个人,向相关财政缴纳两万元的断面水质达标保证金。市政府规定,每年年度考核时,断面水质实现稳定达标的,予以双倍返还,不达标则全额没收,将断面水质达标与个人奖惩挂钩。

徐州市还建立了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机制。徐州市政府适时出台了《徐州市南水北调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实施方案》,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的京杭运河、房亭河等 7条河流作为考核对象,实行水环境资源污染损害补偿机制,沿河上下游所缴的补偿资金,由市财政纳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专款用于区域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自今年3月实行以来,已收到补偿金共计650万元。

在体制创新方面,徐州市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实行“河长”负责制。对全市14条重点河流,实行市、县两级领导的“河长”负责制,徐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了奎河、沛沿河河长,其他河道的河长分别由分管副市长和相应县市区长担任;二是实行重点河道一体化管理制度。为破解河道多部门管理、“多龙治水,水不清”的难题,徐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徐州市河道管理处,对城市重点河道实行一体化统筹管理,有力推进了水环境综合整治。

□列入重大项目

■资金优先保障

为保障治污资金及时到位,徐州市政府每年将断面达标治污工程列入全市“三重一大”项目(即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城建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关系民生大事) 中,优先给予资金保障。近5年来,全市已累计投入40多亿元,圆满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的南水北调项目建设。同时,徐州市所辖的市、县两级财政也持续增加投入,用于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和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仅2011年就投入资金22亿元,今年将计划投入增加到30亿元。

为集中优势兵力,抓好沿线水质达标,徐州市、县两级政府均专门成立了南水北调达标工作指挥部,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并从环保、水利、财政、发改、城管等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安排专门地点、专项经费、集中办公、统筹指挥,有力保障了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水质保护为先

■推进治污工程

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达标攻坚战中,徐州市以综合治理为根本,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效。

坚持源头治理与重点保护相结合,提高水污染防治成效。徐州市对所有重点控制断面,按照统一标准、科学规范的要求,设置断面保护区。全面推行“两区一站”管理模式,在断面上下游规定范围内划定畜禽禁养区和船舶禁停区,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彻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取缔和搬迁小码头66个、采砂船46 艘、围网养殖73个、大型畜禽养殖场5个,水环境整治效果十分明显。

强化源头污染治理,优化产业结构。徐州市淘汰近200家涉水的“五小”企业,对水环境敏感区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关停转迁。

完善区域尾水导流工程。规划导流工程已建成投运,服务范围为徐州市区、贾汪、邳州市和铜山区。为解决其他地区尾水出路,目前正抓紧实施4个县的尾水资源化利用与导流工程。

同时,全力推进目标责任书下达的281项“十二五”南水北调治污项目,予以优先安排、重点推进、早日见效。在加快围剿7个国控、省控河流水质断面污染源的同时,还加大了对中小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20条主要支流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全部封堵、河流沿线全部截污、所有污水全部入管、企业排放全部达标、小码头和小养殖全部取缔,为7个国控、省控河流水质断面达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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