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企业规划需立足长远

文章来源: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2-12-27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数据,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数据,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报告显示,尚有377座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未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足60%。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指出,国内基本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市(县)级别的全覆盖,随着节能减排规划的进一步实施,乡镇级别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将逐步得到落实。“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有效规避低级错误的发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供借鉴:

选址缺乏科学性,“地下隐身”为最佳选择。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大多建在郊区,由于城市管排建设跟不上,污水系统不完善,很多污水处理厂至今没有运转或进水无法达到满负荷,导致其经济效益不容乐观。然而,部分选择建在居民区附近的处理厂却缺乏扩建余地,污水臭气造成空气污染,为群众所诟病。污水处理厂建设在选址问题上“两头大”。“地下隐身”建设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途径。

规模盲目求大,依管排系统量力而为。环科院提供污水处理厂费用函数显示,厂规模与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成反比。然而,污水处理厂实际可能收集到的污水量和根据需要与可能进行处理的污水量是不同的,按污水管网普及率和实际可能收集到的近、远期污水量分期设计和建设规模相当的污水处理厂是明智之举。

设备采购无章可循,招标应该先于土建。污水处理设备的质量是污水处理厂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城市污水处理厂其设备投资约占投资的25%~45%,设备进口、国产来源众多、增加了后期检修难度。另外,土建先于设备招标遗留隐患,常常因规格不合而返工重建,增大了建设成本。

中投顾问行业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污水处理价格倒挂现象严重,未来污水处理费用有望得到提升。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费用达101.6亿元,而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为37.0亿元,仅占运行费用的36.4%,其余只能依靠政府补贴。这主要由于在一些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或者是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征收率低导致的。随着污水处理日益得到重视,污水处理费用的征收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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