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将成为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资源

文章来源: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3-07-16
此前,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13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已明确海水淡化当前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 220万-260万立方米/日,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的研发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此前,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13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已明确海水淡化当前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 220万-260万立方米/日,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的研发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作为水资源缺乏的沿海省浙江,正将目光锁定在性价比日益突出的海水淡化水上,欲将其作为支撑该省海岛和沿海缺水地区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资源。近日,浙江省发改委下发了《浙江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将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膜法海水淡化装备制造基地,创建一批国家级海水淡化应用利用试点示范,继续走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前列,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浙江省水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都偏少,海岛和沿海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资源型缺水、水质型缺水和工程型缺水。增强海岛和沿海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已迫在眉睫,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势在必行。

《规划》提出,到2015年,浙江省将建成杭州国家级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明显增强,扶持发展若干个核心竞争力较强、国际知名的海水淡化产业龙头企业。加快组建国家海水淡化技术创新联盟、国家海水淡化产业联盟(以下简称两个联盟)。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单机制水能力达到日产2万立方米、示范装置自主创新率达到75%以上,海水淡化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150亿元,各类高性能膜年生产能力达到260万平方米以上。

另外,该省还将创建一批海水淡化应用试点示范,将舟山建成全国海水淡化应用及相关产业发展的示范区,建成一批市政供水和临港工业配套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建成若干海水淡化功能示范海岛,结合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有序地开展海水淡化水进入水源或市政供水系统的试点,形成淡化水应用、浓海水利用、相关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培训交流服务等方面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到2015年,全省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达到日产35万立方米,海水淡化水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 以上,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沿海电厂配套用水贡献率力争达到100%,鼓励电水联产并向市政供水。

《规划》还明确了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海水淡化水应用、海水淡化技术拓展应用和浓海水综合利用三大重点领域,提出了“一核两区一带”总体布局。“一核”,即以杭州国家级海水淡化装备产业基地和两个联盟为依托,规划建设国家海水淡化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核心区;“两区”,即以舟山群岛新区为主体,建设国家级海水淡化应用综合试点示范城市;以湖州膜法水处理设备制造循环经济试点基地为平台,培育膜法水处理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一带”,即规划建设浙东南(甬台温)沿海海水淡化示范应用产业带。

为推动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规划》明确了培育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和联盟、提升海水淡化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水平、推进海水淡化水应用、推动海水淡化技术拓展应用和浓海水综合利用、创建海水淡化试点示范五大主要任务,并从确立战略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建立标准体系、开展宣传培训、强化规划实施等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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