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全国碳交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08-26
碳排放交易(简称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 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什么是碳交易?

碳排放交易(简称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简称《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 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在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部启动运行后,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构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据获悉,中国碳市场建设将从试点进入部署全国统一碳市的建设工作。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着手研究全国碳排放交易的边界和范围、合理的配额分配方案和市场调节机制,完善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建立核算、报告与核查体系以及相关细节工作,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有望于明年出台,有望于2016年在全国铺开。

目前,中国7个碳交易试点已全面启动,配额总量达12亿吨左右,控排企业数量已超2000家。各试点均已建立了以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平台,交易细则与风险控制,以及人才培养与储备等为核心内容的管理体系。

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和广东已经历了第一个履约年,履约率均在95%以上。控排企业对碳交易也有了完整的切身体验,包括碳数据收集、报告、核查,开设和激活账户,领取发放配额,配额评估,参与交易,上缴配额,完成履约等。

经过这一年多的时间,碳交易真正从概念落到实地,通过实践验证了它的可行性,并将企业直接推向“排碳是有成本的,减碳是可以创收益的”的重大机遇和挑战中来。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人虎认为,这些都是试点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

“试点中出现的银行开户、配额发票、企业会计支出、收益税收等具体问题,对于进一步寻求解决之道,为全国统一碳市建设捋顺碳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具有重要意义。”清华大学能源环境与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对说。

全国碳市的“总量控制”如何设置?

从目前国内7个碳交易试点的实践来看,绝大部分试点对于“总量”确定的思路和方式基本是一致的,即“自下而上”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数据摸底,掌握实际排放水平,合理划定覆盖范围和边界,再进一步确定碳市的“交易总量”或“配额总量”。

唐人虎对分析称,在碳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这种方式与“自上而下”的总量控制相比,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自上而下”的总量是指,从国家层面确定总的减排目标,并将这一目标从中央分解到地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节能减排政策和技术水平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一步确定碳交易体系这一市场机制的总量,比如减排目标的60%。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于6月9日在“第五届地坛论坛”上表示,总量有多种意思,包括国家层面的总量控制,也包括针对企业的总量。目前,碳交易最终是要落实到针对企业的总量,现阶段,中国实行总量控制下的排放交易制度还有些早。

据悉,国家发改委也在进行总量控制的相关研究。唐人虎表示,“自上而下”的总量确定方式,要待国家总体减排目标的确定和推出,这需要时间,另一方面,排放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发展空间,“自上而下”的过程无疑会产生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层层博弈,增加碳市在全国推广的难度。

哪些行业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

覆盖行业和控排企业的选择以及配额分配方案的设计,成为全国统一碳市建设的焦点和难点。

碳交易的初衷是为了减排,如何低成本减排,且合理分摊减排责任,兼顾效率与公平是现阶段探索和研究的关键性问题。

考虑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国家在确定覆盖行业和控排企业的过程中,可以给地方留有一定的空间,或保持一定的灵活度,让现行试点的控排企业有一个合理的过渡。

唐人虎表示,地方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政策取向,考虑是否需要纳入额外的行业或企业。

“以清华为例,作为北京的控排企业,我们已经有专门的部门——绿色校园办公室来负责此项工作,今年,购买了大约1万-2万吨配额,完成了履约,也提出了减排措施以应对今后的履约工作。”张希良对表示,如果全国碳市统一后,有些问题还待解,如清华大学这类非工业排放大户还是不是控排企业,还要不要参与碳交易,减排工作还要不要继续。

在配额分配的方式和方法上,7个试点也做了多样化的尝试,其中历史法应用较广,但存在已释放减排空间的先进企业反而得到更少的配额,且无法覆盖新增产能的问题;

基准法的使用可以补足历史法的劣势,但尺度的把握还存在难度和复杂性,应用方面还局限于电力和供暖行业;拍卖法的尝试仅限于广东和湖北两个试点,被认为是成本效率最高的方式,但初期会加重企业负担,降低国际竞争优势。

每一种方式和方法都有它的利弊,综合行业特点、区域差异、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等因素,混合式选用也不失为一种优化方案。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灵活性在配额的分配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重庆碳市在采用历史分配法时,为避免“鞭打快牛”,在历史排放量选取上做了灵活调整,设定为2008-2012年之间的最高年排放水平。

数据摸底亟待地方行动

无论是配额总量,还是配额分配方案的确定,都需要来自行业、企业的可靠数据作为支撑和决策依据。目前,国家发改委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数据摸底工作已做出全面铺开之势,接下来,需要地方承担更多的工作。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出通知,启动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责任主体为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此外,国家发改委已公布了钢铁、化工、电解铝、发电、电网、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据悉,今年还将公布3-10个行业的核算方法和指南,以进一步统一全国碳排放的“度量衡”。

在国家顶层设计出台之前,地方政府的数据摸底工作要先行。

“目前,地方首先要抓紧拟定上报企业名单,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培训,完成重点单位排放上报工作,为国家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清华大学教授段茂盛对表示。

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总监钱国强认为,试点之外的省市,技术薄弱、资源匮乏、意识和能力不足,缺乏数据基础,在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方面有大量工作可做,在统一碳市推进的过程中,应主动思考如何做出准备,而不是被动等待。

初步预测,全国统一碳市建立,将有万家企业融入控排企业大军。洲际交易所集团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黄杰夫认为,如何服务于这些控排企业,使他们有能力利用市场这个平台,管理自身的碳资产,实现低成本履约、低成本减排,将是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

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立相关管理体系,明确企业对应的上级管理部门,以及人力资源的配备,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培育等,都有待地方的积极行动和探索。

唐人虎表示,全国统一碳市的建立,将创造7万-8万人的直接就业机会。碳核算、第三方核查、碳资产管理、碳金融等服务行业都需要更多的专业人才,这一市场的潜力和空间巨大,地方需要加快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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