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业:环保设计和管理的现状分析

作者:张璞 刘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文章来源:《石油规划设计》 发布时间:2015-01-12

在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下,炼油化工行业环保升级步伐日趋加快,如何改变思想观念、倡导环保理念、变被动为主动、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是当务之急。近几年,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及环保相关标准的出台,对炼油化工项目环保设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

1 环保新形势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新环境保护法强化了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力和惩处力度,明确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因此,我国已经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新阶段,环保标准日趋严格是大势所趋,并逐渐影响到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由于历史原因,目前,炼油化工企业大多没有建设在工业园区内,有些位于江河湖泊的边缘,有些甚至位于人口密集的城市之中,环境敏感度很高,不达标排放面临通报罚款、限制生产、甚至停产整治的局面。

近几年,随着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50934—2013《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国家标准,以及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4765—20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陆续出台,国家开始实施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现有炼油化工企业面临持续环保升级的态势,新建炼油化工项目选址及环保设施更是要面对环境容量的限制,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另外,将来还要面临新增氨、氮等约束性指标,在部分地区实施总氮、总磷、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控制,逐步着手解决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问题。

为了满足国家和地方新的环保要求,现有炼油化工企业正在实施催化烟气、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升级达标改造等环保减排项目,尽可能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因此,今后炼油化工项目必须更加注重环保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

2 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目前,企业自身对于环保要求在当前项目中的地位仍然认识不足,没有把环保标准、环评报告及批复视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执行的标准及设计必须遵循的依据,没有提高到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样的高度。

此外,环保装置大多属于公用工程范畴,相对于复杂的炼油化工工艺装置,重视程度不高,责任界定划分不清,项目管理针对性差。

同时,还面临内部研究院和设计单位技术储备不足、同类设计经验较少;外部技术及专利商众多、良莠不齐;设计单位资质门槛较低等诸多不利因素。近几年来,设计审查环节发现环保方面问题日益突出。

2.1 设计和环保管理不一致

企业内部设计管理和环保管理分属于不同业务部门、不同主管领导,管理两条线、衔接不畅成为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为获得项目环评批复,承诺很低的排放指标、排放总量等,而可研和设计阶段发现达到如此先进的指标将付出高昂的代价或者现有的技术根本无法实现,在新建大型炼油化工项目和旧项目新增装置上尤为突出,如,NOx排放、污水排放、防渗等;

二是,可研、设计往往把重点放在工艺装置,没有充分研究环保需求及地方标准要求,没有贯彻环评报告是设计依据的理念,解读、消化环评报告不充分,出现遗漏环保设施或环保方案不完善的情况,因而,无法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导致项目建成后迟迟不能验收;

三是,为控制项目投资,方案中会尽量依托企业原有环保设施。但是,设计阶段发现难以依托或者依托后排放超标,造成设计阶段环保设施投资增加,最终导致企业不增加投资无法满足环保要求;增加投资又会违反投资管理办法的两难处境;

四是,企业普遍存在重大变更管理意识不强、不规范的问题。边设计边修改现象严重,没有意识到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保措施是属于重大变更,而发生重大变更后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新建大型炼油化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后没有充分重视调整可研、调整环评报批的重要性,面临违规管理、违法建设的风险;

五是,可研、设计往往执行现行标准规范。但是,目前环保标准升级很快,有的项目甚至刚刚建成就面临不达标排放,需要继续投资改造。如果项目方案之初没有统筹兼顾今后的环保升级,就很有可能受所选工艺技术自身限制或者平面布局限制而难以继续升级。

2.2 设计与环评不一致

通常3种情况会引起设计与环评的差异:

一是,企业的环保思想观念还未转变,没有把环评报告及批复当成必须遵守的原则,擅自改变或取消设计内容。如,有些项目在有明确环评批复意见情况下,仍然擅自改变污水处理场规模、工艺流程,减少事故水池容积,取消或减少防渗措施等;

二是,有些项目环评编制及批复时间滞后于设计,没有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造成环保措施及要求不落实,或者由于管理出现疏漏,企业没有向设计单位提供环评报告及批复;

三是,设计单位内部管理问题,没有认真消化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或者专业之间协调出现问题。如,审查多次发现加热炉烟囱高度、催化烟气脱硫塔烟囱高度等达不到环保部门批复要求。基础设计文件环保专篇只是形式,没有发挥实质上的指导意义。

2.3 技术选择不慎重

选择先进、成熟的技术和有业绩的技术供应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好的设计单位和管理水平高有时也无法弥补技术上的缺陷,对于环保装置同样如此。

目前,有些企业还未深刻意识到这一点,在技术选择管理上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倾向性。如,某企业催化烟气脱硫引进国外技术,设计完成后才发现项目不仅投资远远高于其他项目,且技术本身对催化装置安全生产带来新的隐患,最终只能重新确定技术路线;某企业锅炉脱硫选用无国内业绩技术供应商,建成后无法正常投用,无法达到预期减排效果,面临审计风险;某企业锅炉脱硫选用技术路线时综合考虑不全面,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指标。

2.4 基础管理不严谨

业主基础管理不严谨、随意性大。

一是,提供给设计单位基础数据不齐全、不准确、甚至一变再变,严重影响设计质量;

二是,不结合实际情况,盲目要求设计单位留余量,结果增加了建设投资,增加了运行成本,得不偿失;

三是,设计预审质量差,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2.5 部分环保项目难以实施

部分考核环保项目困难重重,难以实施:

一类是找不到可靠的工业化技术,无法开展设计工作,项目实施后依然不能达标排放,将面临后评价和审计问题。如,腈纶废水处理项目;

另一类是现场没有平面位置,无法施工。

3 加强设计管理的几点建议

环评、可研、技术、设计是炼油化工项目前期工作的几个关键环节,是整个项目成功的基础与保障,各有侧重、相互支撑。由于设计是前期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因此,加强设计管理,在抓好设计自身质量的基础上,还要注重与环评、可研、技术的协同性、一致性。针对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加强环评工作管理

企业的环评工作管理不能只停留在程序管理上,认为获得环评批复就万事大吉,要认识到环评报告的内容与深度直接与项目方案和投资息息相关,要认识到环评报告就是对当地环保部门的承诺、具有相应法律效力。新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企业的环评工作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企业不能把环评工作完全依赖环评编制单位,应该积极参与到环评编制工作当中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合理确定排放指标、排放总量,高度重视周边搬迁方案,发现不合理要求及时与环评编制单位沟通,发生重大变更及时做出调整。

另外,《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因此,企业环评管理要根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做好与相关环保部门的沟通,提高环评工作的效率。

建议符合登记表不用报告表,符合报告表不用报告书。

3.2 业主搭建沟通桥梁

由于环评、可研、设计编制时间不同、编制单位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审批部门不同,容易出现环保指标、环保措施的不一致,当出现重大差异时更是面临难以协调解决的窘境。为了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业主首先要搭建好沟通的桥梁,建立有效协调机制,从立项阶段开始,确保前后连贯和一致。

对于新建大型炼油化工项目,建议业主在环评和可研报批之前适时组织环保专题讨论会,环评编制单位、可研编制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与商榷,确保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确保环保指标合理先进;确保项目投资经济合理。

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厂污染物排放指标及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三废排放情况及处置方式,排污口数量及位置等,有效解决目前可研、环评、设计中环保数据不一致的问题,确保环保指标可研优于环评,设计优于可研;

二是,环保装置工艺路线,技术可行性,继续升级可能性;

三是,征地位置、征地面积、搬迁方案等;

四是,总平面布局及合理预留;

五是,火炬高度、加热炉烟囱高度、事故池大小;

六是,防渗范围,防渗等级及具体措施。

3.3 严格根据环评进行设计

通常,设计中的工艺、设备为龙头专业,向其他专业提出设计条件,下游专业据此开展设计,设计完成后编制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节能、抗震设防6项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就是其中之一。

目前,这种环保专业处于流程最末端的现状,易出现新标准(实施和即将实施)、地方标准、地方政府要求高于标准的环保要求,难以全部落实到设计文件中,一旦发现问题,为时已晚,需付出很大代价修改方案、修改设计。

因此,主专业与环保专业要保持协调一致,设计单位可调整内部流程或者建立协调途径,便于环保专业及早给相关专业提出设计条件,从而有效解决该类问题的出现,以确保各专业严格落实每项环保措施。

3.4 加强技术选择管理

进一步规范选择环保技术供应商的管理程序,工艺装置与环保装置一视同仁,对环保指标、项目投资、运行成本、成功业绩等进行全面对比分析,避免不公正倾向,避免从中弄虚作假,确保所选技术先进、成熟、安全、环保、经济适用。原则上不能选用无业绩技术,规避技术风险;工艺技术询价书还应包括专利、专有设备、专有催化剂、化学品等;重视合同签订条款,明确具体考核内容。

3.5 优选设计单位

目前,一些环保项目由外部设计单位设计,有的设计单位有其固定技术支持单位,选设计单位同时也选择了技术供应商,因此,优选设计单位更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严格审核设计资质,杜绝超资质设计。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过采取EPC招标模式时忽略设计资质把关的情况,应引起重视;

其次,重点关注业绩考察。由于炼油化工企业三废排放有其特殊性并且石化行业标准多严于其他行业,因此,需要特别关注石化行业内同类业绩情况;

另外,项目的设计单位尽量少,不要人为拆分设计内容,减少设计界面,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缩短设计周期。

3.6 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企业要逐步提高基础管理水平,从基础数据准确性着手,维护设计初始资料严肃性,形成逐级确认制度,减少随意变更。把好设计预审关,按照初设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初设预审,切实提高预审质量。建设项目不是由企业自身组织实施的,公司应对设计方案认真审核,做到整体优化、整体统筹。

3.7 关注环保趋势

设计管理要关注环保趋势,掌握治理方向,了解技术动态,使决策更具全局性、统筹性和前瞻性,不能只局限于眼前。因此,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管理部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认真研究发达国家经验,处理好环保和发展的关系,解决好投资和效益的矛盾,合理确定治理目标及方案,切实降低项目投资,彻底改变目前的被动局面,实现炼油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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