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出“地板价” 鲁粤或试点市场化定价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发布时间:2016-01-11
中东局势在新年伊始即不断升级,两个产油大国沙特和伊朗断交,旋即巴林和苏丹也先后宣布与伊朗断交,国际油价走势再度扑朔迷离。

中东局势在新年伊始即不断升级,两个产油大国沙特和伊朗断交,旋即巴林和苏丹也先后宣布与伊朗断交,国际油价走势再度扑朔迷离。

受此影响,1月7日,美国WTI原油价格跌破了33美元/桶,创下了近11年以来的新低。

按照机构的预测,1月1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将再次迎来调整窗口。此前的2015年12月15日和12月29日的两个窗口,机构预测的两次国内油价合计约降价450元/吨,但国家发改委两次都暂缓了价格调整。

这一次,油价调还是不调?

据悉,在这个节点上,公布于2013年3月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在低油价的“新常态”下或将迎来重新的修改。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邀请石油企业、用油企业等多行业代表参加座谈会,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成品油价格进行讨论。一个议题是,是否适合对成品油价格设置“地板价”和“天花板价”。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已表示,成品油价格将在“十三五”期间完全实现市场化。

长期以来,中国决策者对于油价赋予了接轨国际、保证企业利润、避免通胀、实现节能减排等多个政策目标。但这些目标不仅难以全部实现,在当前低油价时期愈发冲突。

成品油价格到底怎么改,这也是中国能源价格改革困境的“缩影”。

定价机制将出“地板价”

2015年年末的两次成品油价格“该降不降”,引发了公众的广泛争议,各种舆论已经将国家发改委推向“尴尬”的境地。

对于不调整油价的理由,国家发改委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环保形势日益严峻,一些地区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充分发挥成品油价格杠杆作用,是促进资源节约、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低油价时,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基本稳定,有利于抑制石油消费的过快增长和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空气质量。

发改委同时表示,国家将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抓紧完善新形势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年前,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了讨论。随后的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又邀请了采油企业、贸易商、用油企业、船舶、出租车、协会、专家等多层次代表讨论,现行油价机制如何进行优化。

“主要是讨论了是否应按照国际油价的涨跌,来设置国内油价调整空间。”一位与会企业人士告诉记者,在当期国际油价可能会长期低位运行的情况下,决策者希望通过设置“地板价”和“天花板价”实现生产企业和用户的平衡。

有人曾在计算后认为,2015年年末的两次暂缓调价对石油业每天可“输血”约5亿元。

在以往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对于“地板价”并没有提及。但“天花板价”的提法,却能够找到相关的“影子”。而在2008年7月国际油价一度位于147美元/桶,国内油价就此保持稳定,未作调整。

其依据的是《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当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桶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同理设置“地板价”将意味着,当国际油价低于一定水平,国内汽、柴油价格将不做调整。记者了解到,对于“地板价”的设定,有参会者在座谈会上提出,希望以40美元/桶的价格来执行。

现行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出台于2013年3月26日,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这一定价机制运行两年多以来,定价机制运行的比较顺畅。”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和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缩短调价周期和波动幅度,打击了社会上囤油倒油的投机行为,保证了成品油市场的正常供应。

“定价机制公布的背景是国际油价位于90美元/桶高位,现在成品油价格已经跌破40美元/桶。”安迅思成品油产业链分析师陈丽认为,现有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主要参照了国际油价,而对国内市场供需、库存、企业盈利水平等因素考虑较少,进行调整是有必要的。

1月1日,美国第一艘载有出口原油的油轮从得克萨斯州离港,标志着40年来美国石油出口禁令的结束。美国能源分析师最近在一份报告中指出,根据航运成本,若美国解除原油出口禁令,将会限制差价,WIT原油将至少比布伦特原油低4美元。

而被西方解除制裁的伊朗则可能再度释放产能。实施制裁前,伊朗石油日出口量曾在2011年顶峰时达到近300万桶,制裁后降至100万桶左右。这意味着,伊朗原油日出口量或许会提升50万~100万桶。

与伊朗“翻脸”的沙特已经在1月6日大幅下调输欧石油价格,以阻击伊朗石油重返欧洲。对中国而言,沙特长期是中国的第一大石油进口来源地,伊朗也位列前五。两者的“价格战”将直接对挂钩国际油价的中国成品油价格调整走势有直接影响。

鲁粤或试点市场化定价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成品油价格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仍将只是一个过渡方案,最终的方向将是市场化。

徐绍史公开表示,“十三五”期间应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成品油价格将完全实现市场化。在2015年10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将“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这或许意味着,成品油价格市场有望在2020年实现

“让企业自主决定出厂价、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政府减少对价格的直接干预,只进行监管。”卓创资讯分析师张斌认为,这将是成品油定价完全市场化的主要内涵。

但不容忽略的现实是,在现阶段中国石油市场仍处于高垄断,完全放开成品油价格并不现实。

根据隆众资讯公布的2014年数据显示,中石油和中石化旗下的加油站(含租赁站)数量占中国加油站总数量的52%,售出了90%的零售成品油。公众也不无担心,如果完全放开价格,“两桶油”是否会依靠垄断地位哄抬市场,如何防范这种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2015年12月31日的座谈会上,提出了成品油的市场化定价,将首先在国内两个省份进行试点,初步想法是在山东省和广东省。

山东省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地方炼油企业,2015年以来已经有亚通石化、东明石化、山东垦利等多家企业获得了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资质。同时,山东的民营加油站占到了全省的60%.而在广东省,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成品油贸易商,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这也是这两个省份或将最先拿到试点资格的原因。

“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适当放开成品油价格,这是比较稳妥的方式。”林伯强表示,试点能够为全国成品油价格放开摸索经验,总结成功的模式。

实际上价格改革并不是石油行业改革的最终目标,没有石油行业各产业链的体制改革铺路,价格改革也将难以展开。

林伯强认为,在改革路径上,可效仿现在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在油气资源开采、炼化、批发、零售等环节引入竞争,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有利于打破现有石油巨头企业垄断地位。

不仅如此,油价市场化的改革还应该离不开涉油税费改革以及财政改革。

“利用税收为杠杆对企业利润进行调整,也是当前应对炼油企业低油价亏损的一个手段。”林伯强表示。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刘满平曾撰文指出,现有的石油价格构成中,不仅体现出石油企业高昂的工资、福利、损失、浪费之外,政府收取的各种税费以及昂贵的物流运输成本都包括在内,导致整个油价中“非成本”因素的比重相当高。根据统计,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中,三成以上是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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