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施严格地方标准倒逼钢铁过剩产能退出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6-06-12
河北省政府于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通过实施环保、能耗、水耗、质量等六类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倒逼钢铁过剩产能退出、促进钢铁行业提质增效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发布。

河北省政府于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通过实施环保、能耗、水耗、质量等六类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倒逼钢铁过剩产能退出、促进钢铁行业提质增效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发布。

据中新网消息,河北省2011年在全国率先启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2013年,谋划实施“6643”工程,化解过剩产能进入了加快实施的阶段;2014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后,在压减产能的同时,整合重组、优化布局、转型升级、国际产能合作等全面展开。

“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关停拆除高炉87座、转炉及电炉94座,压减炼铁产能3391万吨、炼钢4106万吨,有冶炼能力的生产企业(厂点)由148家减至109家。

为使钢铁去产能工作有更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更严格的实施标准,河北省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了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六类地方标准,并同步研究促进钢铁行业提质增效的有关配套措施,倒逼钢铁过剩产能退出、促进钢铁行业提质增效,既为解决好“去谁、去多少、怎么去”提供了标准依据,又为钢铁行业提质增效提供了政策支撑。

此外,河北省有关部门还研究制定了企业规范管理、行业优化升级、钢铁产能走出去、钢结构标准和推广等政策措施。目前,围绕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6+N”标准和配套政策。

河北省环保厅介绍,环保方面标准,在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在炼钢、炼铁、烧结等工序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高于国家钢铁行业污染物标准的指标。

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高俊钊介绍,上述六类标准均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平均水平。河北省政府已与国家签订目标责任书,“十三五”期间承担了全国三分之一的压减任务,压减炼铁产能4989万吨、炼钢491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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