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90万吨甲醇制烯烃项目环评公示

文章来源:新疆环境保护厅 发布时间:2016-07-07
近日,乌苏新越化学有限公司90万吨/年甲醇裂解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项目拟建厂址位于乌苏石化工业园区内昌盛路东侧空地,厂址南侧有规划道路;西邻乌苏玉玺石化有限公司,北侧有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邻乌苏市明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主要为90万吨/年甲醇裂解制烯烃联合生产装置,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二期、三期生产规模均为30万吨/年。每期联合生产装置包括30万吨/年甲醇裂解装置、15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2.5万吨/年MTBE装置等。项目的储运系统包括8×10000m3甲醇罐区、8×2000m3和4×1000m3液化烃罐区、12×3000m3和2×1000m3混合芳烃罐区、20鹤位汽车装卸台、35吨火炬设施等。公用工程设施包括21000m3/h循环水场、90t/h除盐水站、150t/h污水处理场、6500m3事故水池、消防系统、900Nm3/h制氮、9000Nm3/h空压站、6000×104Kcal导热油炉、变配电站等。

2015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上,新疆乌苏市人民政府与乌苏新越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总投资32亿元的年处理90万吨甲醇裂解制烯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7月1日-7月10日进行网上第二次环评公示。

乌苏新越化学有限公司90万吨/年甲醇裂解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乌苏新越化学有限公司新建90万吨/年甲醇裂解制烯烃项目厂址位于乌苏石化工业园区内昌盛路东侧空地,厂址南侧有规划道路;西邻乌苏玉玺石化有限公司,东邻乌苏市明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用地517亩,计划总投资为28亿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二期、三期生产规模均为30万吨/年。

每期联合生产装置包括甲醇裂解装置、气体分馏装置、MTBE装置等。厂区建设内容主要由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储罐区)、循环水站、污水处理场、空压站、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构成。本项目采用洛阳市科创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一步法MTPG工艺,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本项目原料来源充足,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条件依托较好,社会经济效益较好。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施工期污染特征以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为主。在合理采用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减少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施工期污染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建设工程完成后各生产工序配套环保设施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大气污染源排放强度及排放方式均较为合理,保证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处于工业园区,地势开阔平坦,平均风速大,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项目建设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含醇污水、含油污水、清净下水及清洗废水。含醇废水预处理后一起再进行生化深度处理;含油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COD,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污染环境。全厂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工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当地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泵、压缩机、加热炉、放空口等,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利用建筑材料及其他消声减震措施处理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工艺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罐区及污水处理场新增的少量污泥和少量生活垃圾。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固废污泥和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很小。

为防止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存在的潜在影响,提出对生产厂房、原料罐区、产品罐区及其他辅助生产装置设施混凝土地面,做防渗处理;对事故应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

为减轻和消除环境风险事故的不利影响,评价针对本行业容易出现的各种环境风险,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之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大气污染防治:①采用低硫燃料是减轻对大气污染的根本措施。装置加热炉采用超低硫的干气为燃料,开汽及干气不足时采用超低硫天然气,以减少燃烧后的SO2排放量。②装置开停工或操作不正常时安全阀排放的含烃气体,均密闭排入火炬系统。③生产加工过程均在密闭系统中进行,减轻了生产过程中的烃类无组织排放量。④为减少烃类气体的无组织排放,轻质油品采用外浮顶罐、内浮顶罐储存。厂内密闭装车系统回收的油气,经生化处理后排出CO和水,减少了装卸过程中的轻烃排放量。

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含醇污水需要进行预处理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对含油污水生化系统的冲击。经过预处理后的含醇污水和含油污水一起再进行生化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后回用。全厂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固体废弃物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与处置。装置(单元)定期排放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涉及专利必须回收的催化剂,送回催化剂制造商回收处理,其它危险废物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场新增少量的油泥及浮渣均属于危险废物。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活性污泥属于一般废物,浓缩、脱水后送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工业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噪声控制措施:本项目通过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并加强厂区绿化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各项污染物可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总体而言,项目运行期间不可避免的对环境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如生产工艺废气影响、生产噪声的影响等,但是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本工程建设所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的原则要求,达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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