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省市发布搬迁最后时间表

文章来源:弗戈工业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17
省市区化工企业搬迁、升级改造、关停已是大势所趋。

这几年化工厂发生爆炸的事情接二连三,大中小不同类型的化工企业均有发生。其实,针对这样的事情,自从国家安监总局2011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曾明确要求危化生产企业在2015年年底以前进入化工园区后,搬迁一直都在进行的过程中,只是全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进度并不一致罢了。到2020年现有位于城镇内人口密集区域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启动搬迁改造。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大部分省市参与了这次史上规模最大的化工企业大搬家。

25省市发布化工企业搬迁最后时间表

此次督查力度可谓“前所未有”,以下面正在进行搬迁的省市为例:

山东

据了解,今年山东省发生多起化工及危化品事故。山东现在有276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近3万家的规模。2020年化工园区外危化品企业将关停、搬迁,关停30%以上危化品企业。

兰州

2017年8月份前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

云南

云南:启动人口密集区以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化工企业,2020年底前原则上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

西安

全面启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

武汉

即日起到2018年3月底以前,武汉将全面摸排各行业各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2019年底前 武汉危化品企业全部搬离非化工园区。

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关停

据了解,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遴选出的238个危化品搬迁改造项目,按区域划分,东部地区有90个,占项目总数的37.8%,中部地区有100个,占项目总数的42%;西部地区有48个,占项目总数的20.2%。

各省市区化工企业搬迁、升级改造、关停已是大势所趋,化工企业关停和搬迁是个大工程,部分省市需关停和搬迁的企业达数千家,而影响搬迁进程涉及就业、经济发展、搬迁补助等问题,在之前,对于很多化工企业来说“补偿款”谈不拢一切免谈,但是,现在国家多部门联合督促化工企业进行搬迁、改造升级、关停、安置,很多省部门文件当中,屡次提到“一律不批”、“一律关停”,力度之大由此可见。

新环保部部长上任  环保监察达到史上最严水平

环保监管风暴愈演愈烈

1、环保监察力度持续加强。2016年7月至今,国家已进行三批环保督查,目前已经完成北京、天津等共计22个省市的环保督查任务。从督查的力度来看,地方办结的案件数量、责令整改的数量、处罚金额、问责人数均较往年大幅增加,显示督查力度不断加强。2017年6月,新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履新,提出“五步法”环保督查的管理新思路,环保督查已达到史上最严水平。

2、化工行业成为环保核查的重点.化工行业产能过剩,小企业众多,部分企业污染严重,在环保核查过程中化工企业成为环保检查的重点。据统计全国100种化工产品中,49种化工品开工率小于60%,仅11种化工品开工率处在80%以上,产能过剩严重。通过环保检查,关停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助于行业有效开工率的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业盈利水平。

3、第四轮环保核查启动,预计多种化工品将受影响。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组预计将在8月初进驻山东、四川、浙江、吉林、新疆、西藏、海南、青海等省份。其中四川、山东两个化工大省的产能占全国产能份额20%以上的化工品包括:汽柴油、石油焦、丁二烯、苯胺、烧碱、纯碱、草甘膦、环氧丙烷。

下半年环保督查重点是什么?

7-8月督查重点:督查各地是否于6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高架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9月督查重点:9月底前,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督查各地是否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及名单制定工作,重点行业中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

10月之后督查重点:

(一)“小散乱污”企业10月底前取缔任务完成情况;

(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10月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况;

(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情况;

(四)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情况;

(五)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各省市环保督查时间安排?

京津冀地区

督查时间:第四批督查从7月14日开始,今年每个城市要督查25轮次。

督查范围:“2+26”城市具体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广东省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018年2月,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9市。

督查力度:全省调动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9市开展为期9个月、18轮次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山东省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8年3月31日,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7个传输通道城市,即: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督查内容:一是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二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江苏省

督查时间:7月7日-8月5日

督查范围:徐州、南通和扬州市

督查内容:重点了解市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63”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川省

督查时间:2017年5月-2018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为重点督查时间),为期10个月。

督查范围:以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8市为重点。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