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鼓励17大类,限制13大类,淘汰10大类!化工产业面临调整!

文章来源:流程工业 发布时间:2019-11-08
2019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2019年本)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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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化工行业鼓励类(17大类)

比征求意见稿少了3大类,包括:

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煤经甲醇制对二甲苯;

硫、钾、硼、锂、溴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

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铬盐清洁生产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

10万吨/年及以上离子交换法双酚 A、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 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万吨级己二腈生产装置;

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

染料、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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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行业鼓励类(10大类)

包括: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油气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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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化工行业限制类(13大类)

包括:新建 1000 万吨/年以下常减压装置;

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 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 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

新建纯碱(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除外)、烧碱、30 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 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生产装置;

新建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

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

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氯化苦生产装置;

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鼓励类及采用鼓励类技术的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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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化工行业淘汰类(10大类)

比征求意见稿少了2大类,包括:

200 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5 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5 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

单台产能 5000 吨/年以下黄磷生产装置

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没有配套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装置的尿素生产设施;

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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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化工行业鼓励类17条,相比上一版减少2条,包括删除1条,合并1条,除2条外内容均有修改;限制类13条,10条有修改;淘汰类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10条,5条有修改,落后产品7条,2条有修改,主要新增几项淘汰的装置和产品。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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