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考核是关键

作者:中国安全品协会 发布时间:2021-09-28
安全生产责任是法定职责。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国务院安委办2017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实践表明,安全生产最难落实的恰恰是“责任”。生产安全事故追责追到最后,几乎都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那么,到底应怎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笔者认为,实现安全责任量化考核是破解安全责任难落实的关键。

首先,没有量化的责任难考核。安全责任是从业者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及安全任务。既是任务,就该量化,不然,责任人不知道该朝哪个方面使劲、该使多大的劲。但在企业的生产运营中,安全生产有时也存在“责任虚化”的问题,导致责任不落实。不少企业不仅一线员工安全责任无量化指标,企业管理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量化考核也没有做到。如这些年一直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但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到底各负什么责任,又该怎样量化和考核,不少企业一直没有厘清,更没有做到。这也是为什么每每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调查报告中总会有一句诸如“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表述。当然,客观上安全责任的量化有一定难度,正因如此,安全责任量化才成为一个时下需要各方深入探讨的新课题。

其次,无法考核的责任难落实。一家化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笔者,他所在企业每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但确实存在考核难的问题,考核起来似乎只有两种状态:不出事故就是“1”,出了事故就是“0”。事实上,不少企业建立了安全责任制,但却年年事故不减、隐患不断。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安全责任不清不楚,量化考核难以到位。一般来讲,企业对员工那些看得见的责任相对容易检查考核,比如“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和穿戴各种防护用品”等。但也有许多责任是看不见的,对那些表面上看不出来的“责任”,如果再没有量化考核指标,落实起来就更是难上加难。比如设备巡检如果不规定时间和次数等指标,落实起来就是一句空话;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中的第一条即提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如果不明确一些量化考核指标,根本就难以考核。

再次,责任量化重在抓住关键指标。安全责任量化考核难,几乎是所有生产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其实,交通领域的安全责任量化考核实践表明,责任量化只要抓住关键岗位、关键要素、关键指标,达到激励约束的效果是完全可行的。由此,责任量化考核必须充分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在量化指标的设置上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指标,加大考核权重,考核奖惩分明。比如,对于易引发泄漏、着火、爆炸和中毒等事故的违章违规操作,必须设置精准的量化标准加以考核。如不该动火的地方违规动火、受限作业空间违规操作等,进行顶格处罚;对于导致温度和压力值超出工艺允许范围的不当行为,应该视为交通安全的“闯红灯”现象,要罚得不敢再有第二次;对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责任量化考核“满分”者,要让其重新取证上岗或实行岗位禁入等。

总之,评判一个企业安全责任量化考核体系是否科学合理,一定要从两个方面加以衡量:一是要看能否促成全员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体现激励性;二是要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是否越来越少,体制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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