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两部委解答《“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作者:新华社、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22-01-30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全文请您点击文章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方案》明确,以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


针对《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负责同志在日前召开的新闻记者会上接受采访,并对记者的提问进行了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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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一:《方案》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哪些目标?

《方案》坚持目标导向,提出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解答二:《方案》部署了哪些重点工程?
“十一五”以来,国家开始部署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明确重点领域、行业、环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攻方向,通过工程实施加快存量绿色改造、增量绿色构建,并以工程带动社会投资、科技研发应用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抓好节能减排工程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利于进一步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方案》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开展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一批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


三是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城市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


五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六是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七是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污染治理工程。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减量。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


九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十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加快构建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方案》不仅部署了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明确了要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对每项重点工程提出了目标要求。比如,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明确,“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再如,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明确,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解答三:《方案》从哪些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政策保障需及时、精准、有力、有效。《方案》从八个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有序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将重点工程减排量分解下达地方,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地方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改进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制定核算技术指南。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依法依规对在建、拟建、建成的“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四是健全法规标准。 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部门规章。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修订一批强制性节能标准。制定修订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国内排放标准。研究制定下一阶段轻型车、重型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标准。


五是完善经济政策。 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适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


六是完善市场化机制。 深化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


七是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八是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县(市、区)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开发节能环保领域新职业,组织制定相应职业标准。


解答四:如何抓好《方案》贯彻落实?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造福子孙后代的务实行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年接着一年干,抓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为此,《方案》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要科学考核,防止简单层层分解。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


三是开展全民行动。 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坚决抵制和反对奢侈浪费。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各有关方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上来,勠力同心抓好落实,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共同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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