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火灾聚氨酯建材惹争议

发布时间:2010-11-25

上海“11·15”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墙体保温材料聚氨酯(PU)也成为舆论的焦点。有人对聚氨酯保温材料能否做到防火安全产生怀疑,有舆论甚至断言,聚氨酯泡沫等易燃装修材料是造成这次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罪魁祸首,提出要杜绝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用难燃的材料代替。

建筑节能是国家实现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作为建筑节能主流材料之一的聚氨酯保温材料该有一个怎样的正确评判,该产业应何去何从?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专家、上海市聚氨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首席专家黄茂松向记者表达了他个人看法。

我国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比例约为30%,既有建筑中的80%以上属高能耗建筑。建筑节能是我国向世界承诺完成低碳减排任务的重大措施。黄茂松介绍,聚氨酯材料保温效果是聚苯板(EPS和XPS)的1.75倍、砖石的29倍、木材的85倍,混凝土的89倍;在欧美发达国家,建筑保温隔热材料中有50%采用聚氨酯材料,而我国目前使用率还不到10%。

业界普遍认为,目前国内外在实行建筑节能各项措施中,采用保温隔热材料是防止建筑能耗损失最经济、最有效的技术措施;聚氨酯材料是目前最理想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对此,国家房屋城乡建设部已明确将聚氨酯保温材料作为我国未来建筑节能重点推广的新材料。

黄茂松说,在欧洲和北美地区,几十年来聚氨酯保温材料一直在广泛应用,已成为建筑保温材料重要组成部分。据美国聚氨酯协会调查表明,在美国采用喷涂聚氨酯材料对墙体和屋面进行保温,使用寿命最长的已超过26年,97.6%的工程未出现问题。

黄茂松认为,“11·15”重特大火灾主要原因是管理问题,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分包,电焊工没有资质,同时工程承包商采购使用了低品质、无阻燃性的聚氨酯材料所致。

黄茂松介绍,根据GB8624-1997和GB8624-2006,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有机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级别可分为三级,即B1难燃级、B2可燃级和B3易燃级。他说:“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文化俱乐部发生的火灾,和此次上海大火事件中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均是易燃的B3级聚氨酯材料。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我认为最严重的是施工单位利欲熏心,采用了防火性能差、价格低的聚氨酯保温材料。”

“目前,国内对聚氨酯硬泡产生一种误解,认为聚氨酯硬泡燃烧后必定产生大量毒性气体,由此提出聚氨酯不能作为建筑的内保温和外保温材料。”黄茂松说,这种见解带有一定片面性。聚氨酯泡沫燃烧产生的毒性气体要看其添加剂的成分,这主要取决于聚氨酯泡沫的结构,以及采取何种阻燃剂和抑烟剂。因此,它的毒性不是不可改变的,更不是必然的。企业完全可以研制、生产燃烧产物烟密度小、毒性低的聚氨酯保温材料产品。

黄茂松介绍,日本聚氨酯工业协会曾发布有关聚氨酯泡沫的火灾安全的报告。报告在介绍了对聚氨酯泡沫燃烧气体毒性组分组成,及对老鼠做了毒性试验后得出的结论是:聚氨酯泡沫燃烧产物毒性气体组成与木材燃烧产物相近。

保温建材既要达到节能指标的要求,也要达到防火安全指标的要求,两者不能偏废。黄茂松表示,不能将“小孩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因为几次大火事故就“烧掉”一个产业。当前应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只重视节能指标而忽视材料的防火安全性能指标,这种倾向十分危险;另一种倾向,过分强调防火安全性能指标,而忽视建筑节能性能,这对完成国家建筑节能任务将带来严重的负面作用。

黄茂松呼吁,建筑保温材料企业,必须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加强科技开发,努力实现产品升级,生产节能和防火性能两者并重、性价比优良的保温建材。他说,无卤、低烟、高效环保型聚氨酯保温阻燃材料是发展趋势,中国必须这样做。目前国内外不少聚合材料采用含卤素(溴、氯)作为阻燃剂。此种阻燃剂阻燃效果虽好,但存在燃烧产物烟雾大、毒性大的致命缺点,欧盟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在技术开发上,可在聚醚多元醇分子结构中引入阻燃基团达到阻燃效果。此种结构型阻燃效果好,是聚氨酯保温材料阻燃技术未来发展方向。

黄茂松建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应制定更加严格的建筑外保温材料标准,其体系的综合性能应从保温节能性、防火安全性、质量可靠性和性能持久性四个方面予以评价考核,尽快完善出台。国家消防部门应尽快制定既符合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性能,又能实际操作的标准规范。聚氨酯产业和建材市场也应建立准入制度,并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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