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也该拒绝添加剂

文章来源:生意社 发布时间:2011-05-31

5月30日讯

近日,食品添加剂频频遭遇信任危机,但就在此时,将于6月20日正式实施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提出,大米允许添加双乙酸钠(防腐剂)、脱乙酰甲壳素(被膜剂)和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三种添加剂。

该标准公布后,立刻引起百姓密切关注。5月21日,中国疾控中心专家明确指出,淀粉磷酸酯钠在大米中不允许使用;双乙酸钠是一种常用防腐剂,比较安全,可用于原粮、大米等。脱乙酰甲壳素作为被膜剂,使大米保险。这两种添加剂还未明确是否有必要使用。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7年发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双乙酸钠和脱乙酰甲壳素就被允许在大米里使用,两者的限量值与新标准无异。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副秘书长王竹天研究员指出,在目前工艺条件下,大米使用增稠剂完全没必要。但大米制品,如米粉,可有条件使用。

但中国水稻研究所研究员朱智伟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大米生产没有必要使用上述添加剂。虽然这些添加剂在标准的范围内食用,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但大米水分含量低于14.5%,多数生产使用机械挤压抛光工艺,保存3个月时没有问题的,使用添加剂反而增加生产成本。若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需要防霉、防虫,放一些花椒或大蒜就行了,无需额外添加防腐剂。同时,目前大米的抛光技术能使大米保鲜非常好,没必要用被膜剂。

此外,允许使用添加剂,等于允许在大米生产工艺上增加使用添加剂的设施,会给不良分子可乘之机,扩大添加范围,损害百姓利益。让云南农业大学稻作研究所所长谭学林教授担忧的是,有人会借新标准动坏脑筋,利用这一添加剂“翻新”陈米,或作饲料的大米,以次充好。

朱智伟指出,按照国家规定,凡是在食物中添加成分,都需要在外包装上注明。但5月23日,记者在上海沃尔玛、家乐福和联华等超市,查看了10余种袋装大米和3种散装大米的包装,内容多数只注明原产地,没有提及添加剂。

“专业人员很难用肉眼鉴定大米中添加了哪些物质,老百姓更难以判断。因此,为了保证民众消费利益和健康,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大米生产的监督检查。”朱智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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