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二五"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

发布时间:2012-02-10
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2号)获悉,“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将加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力度。

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2号)获悉,“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将加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力度。

加大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力度,加大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推进 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提升现有治理设施。深化工业废水处理,严格标准,限期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 水、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置。

力争到2015年,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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