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出台节能减排单项目标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2-10-09
今年,广元市分别设立节能减排目标先进奖、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奖19个,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地区,除给予专项奖励外,还将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并降低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替代系数。

今年,广元市分别设立节能减排目标先进奖、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奖19个,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地区,除给予专项奖励外,还将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并降低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替代系数。《办法》规定,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2012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单项考评总分 100分,其中GDP能耗下降目标30分,工业能耗下降目标10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30分,减排项目指标12分,减排管理目标12分,减排体系建设6 分。《办法》要求,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未通过考评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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