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芳烃抽提装置工艺包技术许可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03-15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芳烃抽提装置工艺技术许可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747-1760SITCK042

招标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日 期: 2017年3月14日

招标编号:0747-1760SITCK042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芳烃抽提装置工艺技术许可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3)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已建成投产的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新建和改扩建13套炼油化工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占地面积约6541亩。

(4) 建设目标:在1200万吨/年原油加工规模的础上,通过改扩建使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炼油,同狮设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5) 建设总投资:约300亿元。

4. 招标内容及要求:

4.1招标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芳烃抽提装置工艺技术许可。

4.2 招标内容:芳烃抽提装置工艺技术许可,括专利权和技术诀窍许可、工艺和技术文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4.3 装置概况:

装置能力(按年操作8000小时):芳烃抽提进料35万吨/年;

年连续操作时间:8000小时;

大修周期:4年;

操作弹性:60-120%设计能力(于小时产率);

抽提蒸馏工艺要求为三抽提。

4.4招标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最先进、最成熟的专利及专有技狮含生产规定产品的配方或技术要领),工艺设计(或扩展工艺)、操作手册、安全规程(含安全应急措施)、分析手册和相关技术服务。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图纸应提供可编辑版的文件。

(2) 技术服务:合同装置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如施工安装指导、预试车、试车、试运行及最终用户操作、维修、实验室及管理人员的培训。

(3) 如果有专有设备和特色工艺单元,投标人应该提出,并列出供货商名单。

(4) 投标人应该提供合同装置的性能保证,保证值应括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原料消耗、公用工程消耗、三废排污、专利设备的运行周期等。

(5) 提供先进工艺控制系统(APC)系统(如果有)、对DCS系统软硬件及在线分析仪的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5. 交货期要求:工艺(PDP)正式版须在工艺开工会后16周内货到买方项目现场。

6.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将随招标文件(电子版)一并发售,无需押金。

网络标书销售: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提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标书,为便于及时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招标编号后四位、用途和投标人名称,如“K042标书款 AAA 公司”。)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5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提供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是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芳烃抽提装置工艺的专利商(需提供有效的专利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06年至今在中国大陆境内,应具有至少2套采用抽提蒸馏三抽提工艺的芳烃抽提装置工艺转让并成功运行的业绩(必须是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并已投产,且非改扩建项目);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全部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含封面、签字页、年处理量、委托范围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 其他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联系人—陆 工

电 话—137 1799 9428

邮 箱—ztb777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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