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在园区的化工企业怎么办?分3种情况来解决

文章来源:石油和化工园区 发布时间:2018-07-30
按照省政府常务会确定的总园区指标,全省通过整顿仅保留不超过75家综合性园区和10家专业性园区。

7月26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去年,山东关闭、转产了558家不合格化工企业。下一步,将加大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的搬迁。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传亭说,目前,山东省正在组织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在这当中,有条件进入园区的企业可能面临搬家、搬厂,没有希望入园区的企业又可能会存在放松管理、减少投入的情况,在一定的程度上产生了新的隐患。针对这样的情况有关部门是否有足够的准备?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一级巡视员、省化工专项行动办负责人王超英说,按照省政府常务会确定的总园区指标,全省通过整顿仅保留不超过75家综合性园区和10家专业性园区。对于没有重新认定为园区的老园区,以及不能被认定为园区的,不得新上、扩建或新增化工产能项目,可以在环保、安全、节能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

对于不准进园区的企业,分三个情况来解决:

  • 不在园区的企业,如果企业的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下一步的发展前景好,可以把它认定为下一步的重点监控点,按照单体园区进行管理。
  • 不能评为重点监控点、不在园区内的企业,鼓励其进行环保、节能、安全方面的改造,但不得新增项目。
  • 在新的一轮评级评价工作当中,评级为差且经过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将被坚决有序关停。

对于企业的监管和整治,王超英说,将进一步地加强化工企业的监管和各种隐患的整治。去年年底结束的全省大快严紧急专项行动中,已关闭转产了558家企业,停产整顿了2109家。同时,省专项行动办公室也组织各市专项行动办公室,认真做好新一轮的评级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评级结束后,将拟排出发展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和关闭淘汰一批的具体名单。此外,山东还将按照国务院77号文件的要求,加大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的搬迁,引导园区外的企业加快向园区转移和搬迁,以实现集约化管理,以提高化工企业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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