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28日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报告说,福建省海洋污染源八成来自陆地,加强陆源污染治理力度是提升海洋环境质量的关键所在。
据了解,去年全省闽江、九龙江等10条江河污染物排海总量达133万吨。39个全省监测陆源重点入海排污口中,部分入海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超标。沿海地区污水处理建设配套管网滞后,致使部分污水直排入海。同时,沿海农村的大部分污水也直排入海。这些陆源污染都导致了海洋环境质量的恶化。
针对陆源污染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强陆源污染整治,提高沿海城镇、乡村污水及垃圾处理能力,抓好沿海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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