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工区实施环境管理新模式

两大机构各有侧重各司其职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发布时间:2012-03-17
上海市环保局已会同上海化工区,金山区环保局和奉贤区环保局,就建设上海化工区环境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发布了《关于加强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15日,记者从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获悉,上海市环保局已会同上海化工区、金山区环保局和奉贤区环保局,就建设上海化工区环境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发布了《关于加强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上海化工区的环境管理新模式,并对园区环境管理的体制、具体事项和应急管理、保障机制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通知》精神, 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环保办3月9日联合主持召开区内企业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化工区环境管理工作。

据了解,新发布的《通知》明确了上海化工区的环境管理模式:日常环境管理以环保部门为主,上海化工区管委会配合;应急工作以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牵头,环保部门参与。同时,由于上海化工区“三区合一”以及在地理位置上跨区域的特点,《通知》还就上海化工区内的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管理分工作了明确规定:上海化工区核心区29.4平方千米内的环境监管由上海市环保局负责,上海化工区管委会、金山区环保局、奉贤区环保局配合;联动发展区域的金山、奉贤分区的环境监管分别由金山区环保局、奉贤区环保局负责,上海化工区管委会配合。

上海市环保局表示,为提高行政效率,市环保局将在化工区设立行政许可受理点,委托化工区管委会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收文,并提出初步意见。《通知》明确,由化工区管委会负责对化工区内的道路、供电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实验室等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委托受理环评、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申请和技术审查;协助市环保局监督企业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措施,协助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

对园区的环境质量监测,《通知》提出由市、区环保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其中,核心区内的企业由市环保局会同管委会组织实施,金山、奉贤联动区内的企业由金山、奉贤环保局分别负责。管委会还必须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记者从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了解到,为加强化工区执法和监管能力建设,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将组建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监察支队,归口市环境监察总队领导,并从金山区环保局、奉贤区环保局、管委会抽调人员参与。根据市环保局要求,监察支队可在核心区范围内行使有关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并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应急保障的具体要求,管委会将组建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化工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四方共同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化工区环境管理合力,沟通相关信息,推动化工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记者从上海化工区内企业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安环部获悉,目前,化工区管委会已就4月份将开展的对区内企业进行环境管理、排污核对工作做出部署。

据了解,上海化学工业区是以石油和精细化工为主的专业开发区,区内面积为29.4平方千米。随着近年金山分区、奉贤分区纳入上海化工区一体化管理,总面积约达40平方千米,集聚着近180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化工骨干企业。为加强上海化工区及其联动发展区域的环境保护,去年8月12日,上海市政府修订了《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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