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7月环保按日罚款达7.6亿元

文章来源:中化新网 发布时间:2017-09-06
今年前7个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622件,罚款数额达76134.65万元。

环境保护部9月5日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7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1-7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20631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622件,罚款数额达76134.65万元;查封扣押案件9020件;限产停产案件4720件;移送行政拘留4715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54起。

7月份,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为341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2件;查封、扣押案件1464件;限产、停产案件835件;移送行政拘留760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5件。

与2016年7月相比,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增长92%。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同比增长21%;查封、扣押案件增长111%;限产、停产案件增长12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增长131%;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增长55%。

环保部当日通报了河南省鹤壁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被移送行政拘留案、安徽合肥易美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倾倒污染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两起典型案例。

据悉,2017 年4月30日凌晨, 鹤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淇县涉水企业进行夜查时发现,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的西围墙外有一条消防软管直通河道,正在向河道内排放乳白色废水。监测人员现场使用快速监测设备对水样进行监测,结果显示COD 和氨氮浓度均超标。

经勘察,该公司事故池内有潜水泵等排水设施,把厂外水样与事故池内水样对比,水质颜色和监测浓度均明显一致。执法人员立即通知淇县环境警察大队到现场配合调查,经环保、公安部门现场核实违法行为后,淇县环境监察大队依法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

针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私设暗管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行为,2017年4月30日上午,淇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立即拆除私设排放废水的暗管。淇县环保局将案件卷宗移送淇县公安局。为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4月30日下午,淇县公安局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臧某作出拘留 13 天的行政拘留决定。之后,淇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