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油企在缝隙中生存欲撬动石油市场的格局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化工网 发布时间:2010-10-15

一个文件令富于冒险精神的民营企业家们振奋,他们将有机会创造更多的传奇。

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将石油列为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等将要开放的四大垄断行业之后的第五大行业。这意味着国内石油市场将不再是国企独享的奶酪。

政策的松动,特别是上游市场的开放,无疑给民营油企带来了无限希望。

民营油企浮出水面

今年初,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秘书长王勇去厦门时,看到一家民营油企拥有70多万吨的炼油厂、两个专用码头、一座15万吨的油库,每天现金流超过1000万元。

而这家公司的老板说:“如果没有‘36条’,我是不会让你看到这些东西的。”此间,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只有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3家石油生产企业在国内享有从生产到运输到销售的垄断地位。

据王勇介绍,中国民营石油行业的员工已经达到了100万人,公司8万多家,手里掌握着超过1万亿元的资产。民营企业在整个石油产业中已经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其中民营加油站更是占到了52%。中国去年消费了3.14亿吨的石油,民营企业提供了1亿吨。王勇对此直言不讳:“三到五年内,民营企业将成为中国石油行业的脊梁和中流砥柱”。

对备受业界关注的首家民营石油集团———长城联合石油集团,王勇透露,长城联合石油集团将由50家企业发起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可达500亿元。而随着加盟企业的不断增加,这家公司做到一千亿元的规模将“不会太难”。

据了解,石油领域中的民营企业在80年代中期的广东和山东等地最早出现,大多数以倒油挣差价起家。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以后开始大规模发展,并由此进入了炼化环节,在2005年,国务院颁布36条非公经济政策以前,民营油企一直都生存在三大石油集团的市场夹逢中,时时面临被整顿乃至取缔的命运。

其间,除了民营企业家头脑灵活、适应市场以外,最大的因素就是来自地方政府的支持,也算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为民营油企多是地方税收大户。

缝隙中生存

对民营石油企业来说,自从1998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成立,尤其是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38号文件”)以来,他们的经营受到诸多限制。

“38号文件”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这一下子就把民营石油企业的命脉控制了。各地政府据此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了中石油、中石化以外的许多企业的经营资格,其中不少企业被两大集团收购、兼并或者直接划转。

此后几年,保留下来的民营石油企业经历了一段惨淡经营的时光。2003年,东北地区38家民营石油企业不堪困苦,联名通过报纸反映问题,引起了高层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3年4月,全国政协信息《东北三省地方石油成品油批发企业生存艰难》专报曾培炎副总理。随后,曾培炎批示,要求发改委研究解决,并且强调:“我们一直强调要有公正、公平的市场,国企和民营企业要一视同仁,两大集团不能借助垄断的地位搞不平等竞争”。

其后,温家宝总理也对此批示。发改委在这一年发出《关于解决东北地方成品油批发企业油源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委文件)和督办函,要求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两年过去了,情况如何呢?

“问题还是一样。”当初联名写信的两位石油企业老板说。尽管总理、副总理都作了批示,发改委也发了通知,但一些地方执行时打折扣,民营企业依然存在困难。一位吉林石油企业老板抱怨说,“零号柴油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是每吨4077元,但是我们进价就要4100元,卖一吨就亏几十块。”他是吉林为数不多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老板之一。“亏也得挺着,要不市场也没了。“批零倒挂”的现象,使不少民营企业因此难以为继,有的只好关门大吉。

最令人费解的是,按照有关规定,从海外进口的原油必须拥有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发放的排产计划,否则不许入境。民营油企只能选择将进口配额转让,或者将进口代理转交。

长城联合石油集团的核心股东上海鹏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傅炳荣称,新公司还在等待“三证”的批准。按照我国石油行业的相关规定,长城石油若要按其设计的经营范围运作,“三证”必不可少。“三证”即国内成品油批发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以及成品油、燃料油进口许可证。拿到许可证后,长城石油才能进行实质性运作,否则就只是把国内的民营资产简单机械地整合在一起。

突破垄断势在必行

日前,由商务部发布的“2005年第12号公告”又给18家企业发了进口油牌照。其中,保利科技公司、中宝纳资源控股管理公司和湖南新华国际石油贸易公司三家获得原油进口牌照,其他15家企业获得成品油进口牌照。上述18家企业“均被视为非国有企业”,因为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在石油领域,只有中石油、中石化、珠海振荣和中化进出口总公司四大企业被列为“国有企业”,而其他均被视为非国有贸易企业。这是中国第四次放行国内石油商。至此,已有39家非国营贸易商拿到了原油、成品油的进口牌照,它们当中获原油进口牌照的企业有16家,获成品进口牌照的企业有23家。

民营油企新的发展空间其实主要在海外。2005年中国要进口相当于总需求50%的石油。新的需求带来新的空间,现有的国有石油企业无法完全满足新的大量需求,因为这需求要到境外去找。

这些年国有石油企业也在国外寻找资源,但由于国有企业的身份遭受了一些挫折。因为石油是战略资源,产油国通常对国有企业非常敏感,怕被外国政府控制。在国有企业竞争失利的情况下,由机制更加灵活的民营企业走出去也是中国政府降低石油风险、开拓能源多元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同时,就国内的油源勘探而言,国有石油企业的效率亦令人担忧。有调查称,目前我国已经登记的油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普遍不足。国土资源部2003年检查的875个勘查年检项目中,55%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其中36%的项目没有任何实物工作量投入。而在这一领域引入民资可称适逢其时。

拟成立的长城联合石油还在申请另一张“探宝证”,即国内矿产探勘开发许可证。截至目前,国内陆上、海上的石油勘探权均握在三大石油集团(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手中,其他民营资本、国外资本都无法分羹。但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非公36条”明确指出,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其中包括勘探业,这让民营企业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国内第四张勘探许可证若能授予长城石油,将使民营资本抱团进入毛利比石油贸易高得多的原油勘探开发行业。

国有石化可以凭借垄断全民所有的油气资源而获得高额利润:2004年中石油利润达到1029亿元,几乎是中央直属189家大型国有企业总利润的三分之一,中石化的利润也达到322.75亿元。但这些巨额利润使整个中国下游产业的成本大幅增高,最终是全国人民来消化这个成本。因此,中国石油业的垄断局面早就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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