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欲提高成品油批发市场准入门槛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化工网 发布时间:2010-10-18

6月7日,刚刚开完会长办公会议的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石油业商会秘书处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此次会议讨论的正是对商务部6月2日公布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的意见。这些条款将使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面临高门槛。会上还紧急成立了一个工作领导小组。

据了解,商务部出台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4项第4条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从事两年以上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并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石油业商会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针对这一条而展开。该商会秘书处透露,从6月3日到6月5日,会员和非会员企业对商务部此项条款反映非常强烈,秘书处电话不断。一些会员企业负责人认为,由于历史原因,全国八成以上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达不到规范中的这一规定。意见稿的高门槛设限将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如果意见稿得以通过,全国2000多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所剩无几。

由于商务部征询意见截至日期为7月10日,因此,石油业商会秘书处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尽快收集各地民营和社会成品油批发企业对商务部规范意见稿的意见。6月13日上午将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并于近期形成一份正式意见,递交商务部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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